韵脚:上四十四有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òu chū gōng xiù zhū
【右】1. 面向南时,西的一边,与“左”相对:~手。~边。 2. 地理上指西方:山~。江~。 3. 指政治思想上保守或反动的:~倾。~派。~翼。 4. 古代称等级高的:~族。~职。无出其~(没有高过它的)。 5. 崇尚,重视:“窃以~文兴化,乃致治之所先”。 6. 古同“侑”,劝酒,劝食。 7. 古同“佑”,帮助,偏袒。
【右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峟。與祐佑通。《說文》助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右,導也,勴也,亮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左右有民。《註》左音佐。《太甲》惟尹躬,克左右,厥辟宅師。《詩·大雅》保右命爾,燮伐大商。又左之對也。《書·禹貢》夾右碣石入于河。《禮·少儀》贊幣自左,詔辭自右。《註》立者尊右。又上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守成上文,遭遇右武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亦上也。又《循吏傳》文翁以爲右職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職,縣中高職也。又强也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無令豪右,得固其利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司右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秀】1. 植物吐穗开花,多指庄稼:~穗。~而不实(喻人很聪明,却未做出实际成绩)。苗而不~(喻人早死或虚有其表)。 2. 特别优异的,亦指特别优异的人:~异。~才。优~。后起之~。 3. 美丽而不俗气:~丽。~劲。~俊。~拔(秀丽而挺拔)。清~。~外慧中(外貌俊美,内心聪明)。 4. 中国元明两代称贵族、官僚、富室子弟(称平民子弟为“郎”):不郎不~(喻不成材或没出息)。 5. 茂盛:佳木~而繁荫。
【秀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救切,音繡。榮也,茂也,美也,禾吐華也。《詩·大雅》實發實秀。○按《爾雅》云:禾謂之華,草謂之榮,不榮而實者謂之秀,榮而不實者謂之英。漢儒據此釋《詩》,遂以秀爲不榮而實。李巡曰:分別異名以曉人,故以英、秀對文,其實黍、稷皆先榮後實。《詩·出車篇》云黍稷方華。《生民篇》云實發實秀,是黍、稷有華亦稱秀也。此說甚是。《論語》明言不秀不實,秀實自不容混。朱子釋《論語》秀曰吐華,釋《生民》秀曰始穟。足正漢儒之誤。又凡草皆得言秀。《詩·豳風》四月秀葽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苦菜秀。又三秀,
【诸】1. 众,许多:~位。~君。~侯。 2. “之于”或“之乎”的合音:投~渤海之尾。 3. 犹“之”:“能事~乎?”。 4. 犹“于”:“宋人事资章甫适~越”。 5. 语助,无实在意义:“日居月~,照临下土”。 6. 姓。
【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章魚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專於切,渚平聲。《說文》辯也。《徐曰》別異之辭。《爾雅·釋訓》諸諸,便便,辯也。《註》皆言辭辯給也。又《玉篇》非一也。皆言也。《正韻》凡衆也。《書·舜典》歷試諸艱。《詩·邶風》孌彼諸姬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紛亂諸事。又《廣雅》之也,於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十四年》迎者行見諸,舍見諸。《註》諸,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射求正諸己。《註》諸,猶於也。又《韻會》語助辭。《詩·邶風》日居月諸。《疏》居,諸,語助也。《公羊傳·桓六年》其諸以病桓與。《註》其諸,辭也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