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一沒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xiū lín bàn yǐ 2|4
【修】1. 装饰,使完美:~饰。~辞。装~。 2. 整治,恢复完美:~复。~治。~缮(修理)。~浚(修理疏通)。~好。~明(古代指政治清明)。 3. 剪或削:~剪。 4. 兴建,建造:~建。~筑。 5. 编纂,撰写:~书。~史。~纂。 6. (学问,品行方面)钻研、学习、锻炼:~学。~业。~养。 7. 长(cháng ),高:~长。 8.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,并付诸行动:~行。~女。 9. 姓。
【修】《唐韻》息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留切,音羞。飭也。又飾也,葺理也。《書·禹貢》六府孔修。又古之聞人曰前修。《屈原·離騷》謇吾法夫前修兮,非世俗之所服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蹇修,古良媒。又姓。漢屯騎校尉修炳。又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修廣。又與卣通。《周禮·春宫·鬯人》廟用修。鄭註:修,讀爲卣。卣,中尊也。謂獻象之屬。以薦鬯則謂之卣,以薦酒則謂之修。又叶詢趨切,音須。《陸機·感丘賦》姸蚩混而爲一兮,孰云識其所修。必眇世以遠覽兮,夫何殉以區區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冬官考
【鳞】1. 鱼类、爬行动物和少数哺乳动物身体表面长的角质或骨质小薄片:鱼~。~片。 2. 鳞状的:~爪(zhǎo )。~波。~茎。~屑。~集(群集)。遍体~伤。~次栉比。 3. 泛指有鳞甲的动物:~鸿(指“鱼雁”,即书信)。
【鳞】《廣韻》力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離珍切,音鄰。《說文》魚甲也。《玉篇》魚龍之鱗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其動物宜鱗物。《註》鱗,龍之屬。《禮·月令》其蟲(鱗。《註》)龍蛇之屬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凡鱗者,生於庶魚。又《正字通》雙鱗魚,產湖廣石門縣東陽山水中,鱗有兩重,與諸魚別,味肥(美。)又姓。《左傳·文十六年》鱗鱹爲司徒。《類篇》或作。此條有四字脫落,包括一個空格。今補於()中。
【半】1. 二分之一:~圆。~百(五十,多指岁数)。 2. 不完全的:多~。~岛。~透明。~脱产。 3. 在中间:~空。~路上。~夜。 4. 喻很少:一星~点。 典
【半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博漫切,般去聲。《說文》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爲物大,可以分也。《易·繫辭》思過半矣。《禮·學記》不善學者,師勤而功半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疑也者,以爲可者半,不可者半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大片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令軍士人持二升糒,一半冰。《註》師古曰:半,讀曰判。判,大片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眠切,音鞭。《道藏謌》遊雲落太陽,颰景凌三天。千秋似淸旦,萬歲猶日半。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没】1. 无:~有。~用。~关系。~词儿。~精打采。~心~肺。 2. 不曾,未:~有来过。 3. 不够,不如:汽车~飞机快。 | 1. 隐在水中:沉~。~顶之灾。 2. 隐藏,消失:埋~。~落。 3. 漫过,高过:水~了头顶。淹~。 4.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:~收。抄~。 5. 终,尽:~世。~齿不忘。 6. 同“殁”。 典
【没】〔古文〕歿歾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