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四十九宥
平仄:平 仄 平
拼音: kě|kè 1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【究】1. 推求,追查:研~。推~。讲~。追~。深~。有案必~。 2. 极,到底:~竟(a.到底,如“~~想干什么?”b.结果,如“大家都想知道个~~”)。终~。
【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又切,音救。極也。《易·說卦》其究爲健。又推尋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是究是圖。又謀也。《詩·大雅》惟此四國,爰究爰度。《註》究度,皆謀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究,謀也。又竟也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盛德不及究于天下。《師古註》竟也。又深也,窮盡也。《孟子·疏解》究而言之,不敢以當達者。《爾雅·釋言》究,窮也。又懷惡不相親比之貌。《詩·唐風》自我人究究。《爾雅·釋訓》究究,惡也。《註》相憎惡也。又《廣雅》究,窟也。又《援神契》士之孝曰究。又《竺芝扶南記》山溪瀨中謂之究。《水經注》鬰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