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óu jīng shū xún yuè bù yàn
【游】1. 人或动物在水里行动:~泳。~水。 2. 不固定:~资。~走。~牧。~行。~学(古指离开本乡到外地或外国求学)。~击。~弋。~离。~子(离家久居外乡的人)。 3. 河流的一段:上~。中~。下~。 4. 交往,来往:交~。 5. 从容地行走:周~。~历。~逛。~兴(xìng)。~记。~说(shuō)。~山玩水。 6. 姓。
【游】〔古文〕汓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音猷。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淮水於淮浦縣枝分,北爲游水。又浮行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順流而下曰遡游。《詩·秦風》遡游從之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閽人,王宮每門四人,囿游亦如之。《註》游,離宮也。又《管子·首憲篇》分理以爲十游,游爲之宗。又《尚書·考靈曜》地有四游,常動而人不知。又玩物適情之意。《禮·少儀》士依於德,游於藝。又閒曠也。《禮·王制》無游民。又自適貌。《詩·小雅》愼爾優游。又枝葉扶疏貌。《詩·鄭風》隰有游龍。《傳》龍紅草也。《箋》游,猶放縱也。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
【经】1.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,编织物的纵线,与“纬”相对:~纱。~线。~纶(a.整理过的蚕丝;b.喻政治规划)。 2.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(亦作“子午线”):东~。西~。~度。~纬仪。 3. 作为思想、道德、行为等标准的书,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,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:诗~。易~。~书。~卷。~文。~义。~传(zhuàn )(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)。四书五~。~史子集。黄帝内~。 4. 治理,管理:~理。~营。~商。~济。~纪。~天纬地。 5. 通过:~过。~历。~验。~手。~办。
【经】〔古文〕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堅靈切,音涇。《說文》織也。《玉篇》經緯,以成繒帛也。《易·屯卦》君子以經綸。《疏》經,謂經緯。又《易·頤卦》拂經於丘。《註》經猶義也。又《書·酒誥》經德秉哲。《傳》能常德持智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夫禮,天之經也。《註》經者,道之常。又《詩·大雅》經之營之。《傳》經,度之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體國經野。《註》經,謂爲之里。《疏》南北之道謂之經,東西之道謂之緯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經邦國。《註》經,法也。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。又《禮·月
【殊】1. 不同:~途同归。悬~。 2. 特别,很:~功。~荣。~勋。特~。 3. 断,绝:~死。 4. 超过:“母氏年~七十”。
【殊】《唐韻》市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慵朱切《正韻》尚朱切,音殳。《說文》死也。漢令曰:蠻夷長有罪,當殊之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殊死者相望也。《註》廣雅曰:殊,斷也。司馬云決也。一曰誅也。《字林》云死也。《前漢·宣帝詔》赦殊死以下。又絕也。《前漢·宣帝詔》骨肉之親,粲而不殊。《師古註》粲,明也。殊,絕也。明於仁恩,不離絕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軍皆殊死戰。《師古註》殊,絕也。謂決意必死。又斷絕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斷其後之木而弗殊。又傷而未絕也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齊大夫與蘇秦爭寵,使人刺蘇秦,不死,殊而走。又別也,異也。
【旬月】一个月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下》:“黄门郎扬雄上书諫曰:‘……近不过旬月之役,远不离二时之劳。’”汉王充《论衡·讲瑞》:“蓂荚朱草,亦生在地……旬月枯折,故谓之瑞。”唐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上:“上大説,自此驾至长安,不復东矣。旬月,耀卿、九龄俱罢,而牛仙客进焉。”2.十个月。《汉书·车千秋传》:“数月,﹝千秋﹞遂代刘屈氂为丞相……特以一言寤意,旬月取宰相封侯,世未尝有也。”明王志坚《表异录·岁时》:“‘﹝车千秋﹞旬月取宰相’则又谓十閲月也。”3.十天至一个月。指较短的时日。《后汉书·杨赐传》:“旬月之閒,并各拔擢
【不厌】1.不嫌;不加以排斥。《论语·乡党》:“食不厌精,膾不厌细。”《韩非子·难一》:“战阵之间,不厌诈伪。”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》:“凡此皆有伦有脊之言,虽巧而不厌其巧。”2.不合。《文选·班彪<王命论>》:“取舍不厌斯位,符瑞不同斯度,而苟昧权利,越次妄据,外不量力,内不知命,则必丧保家之主。”李善注引韦昭曰:“厌,合也。”3.不满足;不饱。厌,通“饜”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众皆竞进以贪婪兮,凭不厌乎求索。”《史记·伯夷列传》:“然回也屡空,糟穅不厌,而卒蚤夭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富者犬马餘菽粟,骄而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