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五德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gù niáng dé|děi|de bù|fǒu qī zǐ
【顾】1. 回头看,泛指看:~眄。~名思义。回~。 2. 照管,注意:~及。~忌。~虑。~念。~恤。~全。~问。~惜。兼~。 3. 商店或服务行业称来买货物或要求服务的:~客。惠~。主~。 4. 拜访:三~茅庐。 5. 文言连词,但、但看:“兵不在多,~用之何如耳”。 6. 文言连词,反而、却:“足反居上,首~居下。” 7. 古同“雇”,酬。 8. 姓。
【娘】1. 母亲:~亲。~家。爹~。 2. 对年轻女子的称呼:~子。姑~。娇~。新~。 3. 称长一辈或年长的已婚妇女:大~。婶~。
【娘】《唐韻》女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尼良切。同孃。少女之號。《唐書·平陽公主傳》高祖女,柴紹妻。高祖起兵,主與紹得數百人以應帝,定京師,號娘子軍。又馬頭娘,蜀女,化爲蠶。見《圖經》。又雪衣娘,鸚鵡名,見《開元遺事》。又雪面娘,馬名。《李肇國史補》八百哥,雪面娘,窣地嬌,銜蟬奴,皆魏王繼笈馬名。又紅姑娘,野果名,見《徐一夔·元故宮記》。又嫵媚娘,唐樂府曲名。又通作孃。後世稱母后曰孃孃。《蘇軾·龍川雜志》仁宗謂劉氏爲大孃孃,楊氏爲小孃孃。又俗稱父曰爺,母曰娘。亦作耶孃。《古樂府》不聞耶孃喚女聲,但聞黃河流水鳴濺濺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妻子】子qīzǐ(1)[wife]∶男子的正式配偶(2)[wifeandchilder]妻子和儿女。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。——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却看妻子愁何在。——唐·杜甫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诗典
【妻子】妻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妻子好合,如鼓瑟琴。”唐杜甫《新婚别》诗:“结髮为妻子,席不煖君牀。”《三国志平话》卷上:“学究妻子又来送饭,不见学究回来,告与公公得知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老夫当日认假为真,虽妻子跟前不敢説破,其实所称八拜为交,皆虚言耳。”杨朔《潼关之夜》:“‘我一定打游击去,决不后退!’丈夫坚决地说。‘我一定追随着你。’妻子也不曾动摇。”2.妻和子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。”《后汉书·吴祐传》:“祐问长有妻子乎?对曰:‘有妻未有子也。’”《百喻经·水火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