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zuǒ hǔ yòu jiàn|xiàn dé|děi|de
【左】1. 面向南时,东的一边,与“右”相对:~手。~方。~右。~膀右臂。 2. 地理上指东方:山~。江~。 3. 指政治思想上进步或超过现实条件许可的过头思想和行动:~派。~翼。~倾。 4. 斜,偏,差错:~脾气。~嗓子。 5. 降低官职:~迁。 6. 古同“佐”,佐证。 7. 姓。
【左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臧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我切,音。《增韻》左右定位。左,右之對,人道尚右,以右爲尊。《禮·王制》男子由右,婦人由左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左賢右戚。《註》韋昭曰:左猶高,右猶下也。又《增韻》手足便右,以左爲僻,故凡幽猥,皆曰僻左。《前漢·諸侯王表》作左官之律。《註》師古曰:左官猶言左道。僻左,不正也。漢時依古法,朝廷之列以右爲尊,故謂降秩爲左遷。佐諸侯爲左官也。《韻會》策畫不適事宜曰左計。又《正韻》左,戾也。又乗車尚左。《禮·曲禮》祥車曠左。《疏》曠,空也。車上貴左,僕在右,空左以擬神也。又吉尚
【虎】1. 哺乳动物,毛黄褐色,有黑色条纹,性凶猛,力大。骨和血及内脏均可入药(通称“老虎”):~口(a.喻危险境地;b.手上拇指和食指相交的地方)。~穴(喻危险境地)。~符(古代调兵的凭证,用铜铸成虎形,分两半)。~狼(喻凶残的人)。~头蛇尾。~踞龙盘。龙腾~跃。 2. 勇猛、威武:~将。~势。~劲。~威。~~。~气。 3. 古同“唬”,威吓。 4. 古同“琥”,琥珀。
【虎】〔古文〕虝《唐韻》火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火五切,音滸。《玉篇》惡獸也。《說文》山獸之君,从虍从儿,虎足象人也。《徐鉉註》象形。《易·乾卦》風從虎。《詩·小雅》匪兕匪虎,率彼曠野。《大戴禮》三九二十七主星,星主虎,故虎七月而生。《述異記》虎千年,則牙蛻而角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合浦太守虎旗,其先八元伯虎之後。又州名,唐有虎州,後避太祖諱攺武州。又灘名。《水經注》夷水又東逕虎灘。又山名。《吳越春秋》吳王葬閶門外,金玉精上浮爲白虎,名虎丘。又便器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漢朝以玉爲虎子,以爲便器。又與琥通。《吳志·裴松之
【右】1. 面向南时,西的一边,与“左”相对:~手。~边。 2. 地理上指西方:山~。江~。 3. 指政治思想上保守或反动的:~倾。~派。~翼。 4. 古代称等级高的:~族。~职。无出其~(没有高过它的)。 5. 崇尚,重视:“窃以~文兴化,乃致治之所先”。 6. 古同“侑”,劝酒,劝食。 7. 古同“佑”,帮助,偏袒。
【右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峟。與祐佑通。《說文》助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右,導也,勴也,亮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左右有民。《註》左音佐。《太甲》惟尹躬,克左右,厥辟宅師。《詩·大雅》保右命爾,燮伐大商。又左之對也。《書·禹貢》夾右碣石入于河。《禮·少儀》贊幣自左,詔辭自右。《註》立者尊右。又上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守成上文,遭遇右武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亦上也。又《循吏傳》文翁以爲右職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職,縣中高職也。又强也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無令豪右,得固其利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司右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
【见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經電切,堅去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从目从儿。《易·乾卦》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《疏》德被天下,爲萬物所瞻覩。《書·立政》灼見三有俊心。《禮·王制》問百年者就見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,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,冬見曰遇,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註》此六禮者,以諸侯見王爲義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擇吉月日,見四嶽、諸牧、班瑞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未得省見。《註》言不爲所拔識也。又《通鑑》漢武帝元光五年,張湯、趙禹定律令,務在深文,作見知法。詳矢部知字註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