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四痕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gēn 2|4 gū yàn
【根】1. 高等植物茎干下部长在土里的部分:~植。~茎。~瘤。~毛。~雕。须~。块~。扎~。叶落归~。 2. 物体的基部和其他东西连着的部分:~底。~基。墙~儿。 3. 事物的本源:~源。~由。~本。知~知底。 4. 彻底:~除。~究。~治。 5. 依据,作为根本:~椐。 6. 量词,指长条的东西:两~筷子。 7. 数学上称一数开平方所得的值为“平方根”,开立方所得的值为“立方根”。 8. 数学上指代数方程式内未知数的值。 9. 化学上指带电的基:氨~。硫酸~。 典
【根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痕切,音跟。《說文》木株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農夫之去草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又《廣韻》根,柢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重爲輕根。《管子·地形篇》地者,萬物之本原,諸生之根菀。又《博雅》始也。又天根星也。《周語》天根見而水涸。註亢氐之間。又金根,車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天子車金根。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木門倉琅根。又竹根,杯名。《晉庾信報惠酒詩》山杯捧竹根。又雲根,山名。《宋孝武登作樂山詩》積水溺雲根。又姓。《姓苑》周人根牟子,善著書。又叶經天切,音堅。《三略軍讖
【没】1. 无:~有。~用。~关系。~词儿。~精打采。~心~肺。 2. 不曾,未:~有来过。 3. 不够,不如:汽车~飞机快。 | 1. 隐在水中:沉~。~顶之灾。 2. 隐藏,消失:埋~。~落。 3. 漫过,高过:水~了头顶。淹~。 4.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:~收。抄~。 5. 终,尽:~世。~齿不忘。 6. 同“殁”。 典
【没】〔古文〕歿歾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
【孤】1.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:~儿。遗~。托~。~寡鳏独(孤儿,寡妇,无妻或丧妻的人,年老无子女的人)。 2. 单独:~单。~独。~立。~僻。~傲。~茕(单独无依然)。~介。~身。~危。~芳自赏。~苦伶仃。~掌难鸣。~云野鹤(喻闲逸逍遥的人)。 3. 古代帝王的自称:~家。~王。 4. 古同“辜”,辜负。
【孤】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又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又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又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又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又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又《集韻》負也。
【滟】1. 〔~滪堆〕江心突起的巨石,在中国四川省奉节县东五公里瞿塘峡峡口,旧为长江三峡著名的险滩,1958年整治航道时炸平。 2. (灧) 方言集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