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十五海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yuè fǎ sān zhāng zài
【约法三章】◎约法三章yuēfǎ-sānzhāng[simpleagreementwiththepeoplebyanewgovernment]泛称订立简明的条约使人共同遵守昔高祖约法三章,黎民皆感其德。——《三国演义》漢
【约法三章】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高祖初入关,约法三章。”后谓订立简明的条款,以资遵守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二回:“安老爷、安太太,又因姑娘当日在青云山庄,有一路不见外人的约法三章,早吩咐过公子,沿路无事,不必到姑娘船上去。”周克芹《许茂和他的女儿们》:“既是他自己求上门来,总得给他个约法三章。”漢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