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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芳汀芷互幽妍——半山寺

韵脚:下平一先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yě fāng tīng 3 hù yōu yán

野芳汀芷互幽妍释义
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【汀】◎ 水边平地,小洲:~洲。绿~。~线(海岸被海水侵蚀而成的线状痕迹)。

【芷】◎ 〔白~〕多年生草本植物,根粗大;茎叶有细毛,夏天开白色小花,果实椭圆形。根可入药。简称“芷”;亦称“辟芷”。

【芷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諸市切,音止。白芷,藥名。《本草》一名芳香,一名澤芬,生河東川谷中,主長肌膚,潤澤顏色,可作面脂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蘭槐之根是爲芷。《屈原·離騷》扈江蘺與辟芷兮。又地名。《前漢·夏侯嬰傳》戰于藍田芷陽。《註》芷陽,後爲霸陵縣。◎按芷陽《史記》作茝陽,音義同。

【互】◎ 彼此:~相。~助。~利。~生。

【互】《廣韻》胡誤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故切,音護。差也。又交互。《周禮·天官》司會以參互考日成。《又》鼈人掌取互物。《註》龜,鼈,蜃,蚌,甲交合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》牛人凡祭祀,供其牛牲之互。《註》互者,楅衡之屬,若今屠家縣肉格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野廬氏,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,敘而行之。《疏》謂水陸之道,舟車往來,狹隘之所,更互如轚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者。《註》宿,宿衞也。互謂行馬,所以障互禁止人也。又《前漢·劉向傳》向上封事言,兄弟據重,宗族磐互。又《左思·吳都賦》長干延屬,飛甍舛互。《註》棟宇交互

【幽】1. 隐藏,不公开的:~会。~居(a.隐居;b.幽静的住处)。~愤。~咽。  2. 形容地方很僻静又光线暗:~谷。~静。~暗。  3. 沉静而安闲:~闲。~趣(幽雅的趣味)。~婉。  4. 把人关起来,不让跟外人接触:~禁。~闭。~囚。  5. 迷信的人指阴间:~灵。~魂。  6. 古地名,大致相当于今中国河北省、辽宁省南部一带:~州。~燕(yān )。

【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於虯切《韻會》幺虯切《正韻》於尤切,音呦。《說文》幽隱也。《易·履卦》幽人貞吉。《疏》幽隱之人,守道貞吉。《禮·儒行》幽居而不淫。《疏》君子雖復隱處,常自修整不傾邪也。《後漢·章帝章和元年詔》光照六幽。《註》謂六合幽隱之處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幽,微也。《疏》幽者,深微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極幽而不隱。又《玉篇》幽,深遠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有遠近幽深。《疏》言易之告人,无問遠之與近,及幽邃深遠之處,皆告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《註》幽幽,深遠也。又《玉篇》幽,不明。《正韻》幽,闇也。《書·舜典

【妍】1. 美丽:~媸(美好和丑恶)。百花争~。  2. 巧:~捷。

【妍】《字彙》同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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