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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分起展烛——漕使李宝文先生除宣城守
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zhú zhǎn yè qǐ fēn|fèn

夜分起展烛释义

【烛】1. 用线绳或苇子做中心,周围包上蜡油,点着取亮的东西(古代亦称“火炬”):蜡~。花~。~光。~泪。~台。风~残年。  2. 洞悉:洞~其奸。  3. 灯泡瓦特数的俗称:十五~的灯泡。

【烛】《集韻》持中切,音蟲。旱灼也。本作爞。或省。通作蟲。 《字彙》俗作燭字。非。(燭)《唐韻》之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欲切,音囑。《說文》庭燎火燭也。《廣韻》燈燭。《禮·曲禮》燭至起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。又《玉篇》照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日月所燭,莫不率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四時和謂之玉燭。《註》道光照也。《梁書·文帝紀》太平玉燭,爾乃議之。又《楚辭·天問》日出不到燭龍何燿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燭星,狀如太白,其出也不行,見則滅,如星非星,如雲非雲,名曰歸邪。歸邪出,必有歸國者。漢元鳳四年

【展】1. 张开,舒张开:~开。~示。~玩。~现。~宽。~望。发~。愁眉不~。  2. 延缓,放宽期限:~延。~期。~缓。  3. 察看,省(xǐng )视:~墓。  4. 陈列:~品。~销。~播。~评。  5. 施行,发挥(能力):~拜。开~。施~。一~宏图。  6. 古同“辗”,辗转。  7. 姓。

【展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知輦切,邅上聲。《說文》轉也。本作,从尸,省聲。隸作展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展,適也。《註》得自申展適意也。一曰誠也。《詩·鄘風》展如之人兮。《小雅》展也大成。《揚子·方言》荆吳淮汭之閒,謂信曰展。又舒也,開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有司展羣幣以告。《疏》展,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展其功緒。《註》展,猶錄也。又《書·旅獒》分寶玉于伯叔之國,時庸展親。《註》使益厚其親也。又《廣韻》整也,審也,視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肆師》大祭祀,展犧牲。《註》展,省閱也。又姓。魯大夫展禽,展喜。又叶諸延切,音旃

【夜】◎ 天黑的时间,与“日”或“昼”相对:~晚。日日~~。~阑(夜将尽时)。~盲。~幕。~宵。~话。~袭。~行(xíng )。~战。

【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寅謝切《正韻》寅射切,耶去聲。日入爲夜,與晝對。《夏小正》時有養夜。《註》猶言永夜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寤氏》以星分夜,以詔夜士夜禁。《衞宏·漢舊儀》晝漏盡,夜漏起,省中黃門持五夜。《註》晝有朝禺中晡夕,夜有甲乙丙丁戊。漢制,金吾掌宮外,戒非常,惟元夜弛禁,前後各一日,謂之放夜。又宣夜,窺天之器。《蔡邕·釋誨》言天體者有三,一曰周髀,二曰宣夜,三曰渾天。又夜明,祭月之坎。《禮·祭法》夜明,祭月也。又武宿夜,武舞曲名。《禮·祭統》舞莫重於武宿夜。又子夜,晉曲名。《樂府·解

【起】1.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:~床。~立。~居。~夜。  2. 离开原来的位置:~身。~运。~跑。  3. 开始:~始。~码(最低限度,最低的)。~步。~初。~讫。~源。  4. 拔出,取出:~锚。~获。  5. 领取(凭证):~护照。  6. 由下向上,由小往大里涨:~伏。~劲。~色。  7. 发生,产生,发动,提出:~风。~腻。~敬。~疑。~义。~诉。  8. 长出:~痱子。  9. 拟定:~草。  10. 建造,建立:~房子。白手~家。  11. 群,组,批:一~(一块儿)。  12. 量词,指件,宗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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