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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分天籁寂——夜分

韵脚:入二十三錫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yè jì fēn|fèn tiān lài

夜分天籁寂释义

【夜】◎ 天黑的时间,与“日”或“昼”相对:~晚。日日~~。~阑(夜将尽时)。~盲。~幕。~宵。~话。~袭。~行(xíng )。~战。

【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寅謝切《正韻》寅射切,耶去聲。日入爲夜,與晝對。《夏小正》時有養夜。《註》猶言永夜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寤氏》以星分夜,以詔夜士夜禁。《衞宏·漢舊儀》晝漏盡,夜漏起,省中黃門持五夜。《註》晝有朝禺中晡夕,夜有甲乙丙丁戊。漢制,金吾掌宮外,戒非常,惟元夜弛禁,前後各一日,謂之放夜。又宣夜,窺天之器。《蔡邕·釋誨》言天體者有三,一曰周髀,二曰宣夜,三曰渾天。又夜明,祭月之坎。《禮·祭法》夜明,祭月也。又武宿夜,武舞曲名。《禮·祭統》舞莫重於武宿夜。又子夜,晉曲名。《樂府·解

【寂】◎ 静,没有声音:~静。~寞。孤~。~~。~灭。~默。~寥(寂静空旷)。

【寂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前歷切,音籍。《說文》無人聲也。本作。从宀尗聲。《徐曰》此寞字。今文作寂。《廣韻》靜也,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思也,无爲也。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《尚書·序孔疏》道本沖寂。非有名言。又《晉書·顧愷之傳》爲山隂令,晝日垂簾,門堦閴寂。又或作。《楚辭·遠遊》野漠其無人。 《集韻》亦作諔漃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天籁】◎天籁tiānlài[soundsofnature]自然界的声音,物自然而然发出的声音。如风声、鸟声、流水声等

【天籁】1.自然界的声响,如风声、鸟声、流水声等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:“女闻人籟而未闻地籟,女闻地籟而未闻天籟夫!”唐刘禹锡《武陵北亭记》:“林风天籟,与金奏合。”清方文《宋遗民咏·吴子昭雯》:“尤喜诗与歌,声出似天籟。”瞿秋白《荒漠里》:“且沉心静气的听,听荒漠里的天籁。”2.指诗文天然浑成得自然之趣。唐陆龟蒙《奉和因赠至一百四十言》:“唱既野芳坼,酬还天籟疎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五:“而近体之妙,须不着一字,自得风流;天籟不来,人力亦无如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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