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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不识证——祭愚谷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yī bù|fǒu shí|zhì zhèng

医不识证释义

【医】1. 治病:~疗。~术。~务。~道。  2. 治病的人:~士。~生。~德。  3. 治病的科学:西~。中~。 网

【医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于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壹計切,音翳。《說文》盛弓弩矢器。从匸,从矢亦聲。《齊語》兵不解医。又《玉篇》所以蔽矢也。或作翳。(醫)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其切《正韻》於宜切,音翳。《說文》治病工也。《禮·曲禮》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爲醫或在齊,或在趙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》醫師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以供醫事。註醫師,衆醫之長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太醫令一人六百石。《註》掌諸醫。又蟲名。《崔豹·古今注》蝘蜓,一名蛇醫。又《集韻》或作毉。《後漢·郭玉傳》毉之爲言意也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隱綺切,音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
【证】1. 用人物、事实来表明或断定:~明。保~。~实。作~。对~。论~。人~。物~。  2. 凭据,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:~据。凭~。~书。出入~。~章。有诗为~。~券。

【证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應切,蒸去聲。《說文》告也。《玉篇》驗也。《增韻》也,質也。《論語》其父攘羊而子證之。《史記·齊悼惠王世家》令其辭證皆引王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采前世成事,以爲證驗。《宋書·沈約自序》探摘是非,各標證據。又與徵通。《禮·中庸》雖善無徵,無徵不信。《註》善無明徵,則其善不信也。徵或爲證。 《集韻》唐武后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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