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yǐ bǔ yú|yǔ quē|què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补】1.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:缝~。~葺。亡羊~牢。 2.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:弥~。~充。贴~。~习。滋~。 3. 益处:不无小~。于事无~。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【予】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
【阙】1. 古代用作“缺”字。空缺:尚付~~。有怀疑的事情暂时不下断语,留待查考:~疑。 2. 过错:~失。 3. 姓。 | 1. 皇宫门前两边供瞭望的楼:宫~。 2. 皇帝居处,借指朝廷:~下。“待从头收拾旧山河,朝天~”。 3. 京城,宫殿:“城~辅三秦”。 4. 陵墓前两边的石牌坊:墓~。 方言集汇
【阙】《廣韻》袪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月切,音。《說文》門觀也。《徐曰》中央闕而爲道,故謂之闕。《玉篇》象魏闕也。《廣韻》闕在門兩旁,中央闕然爲道也。《正韻》宮門雙闕也。《韻會》爲二臺于門外,作樓觀於上,上員下方,以其縣法謂之象魏。象,治象也。魏者,言其狀魏魏然高大也,使民觀之,因爲之觀,兩觀雙植,中不爲門。又宮門、寢門、冢門皆曰闕。《古今注》闕,觀也。古每門樹兩觀於其前,所以標表宮門也。其上可居,登之則可遠觀,故謂之觀。人臣將至此,則思其所闕,故謂之闕。《爾雅·釋宮》觀謂之闕。《詩·鄭風》挑兮達兮,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