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宋诗 / 临桂令以荐当趋朝置酒召客戏作二十八字遣六从事莅之寿其太夫人

一鹗新收荐士书——临桂令以荐当趋朝置酒召客戏作二十八字遣六从事莅之寿其太夫人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jiàn shū è 4 xīn shōu yī

一鹗新收荐士书释义

【荐】1. 推举,介绍:推~。举~。~擢。  2. 频仍,屡次:~仍(一再)。~饥(连年饥荒)。~食(一再吞食,喻不断侵略)。~臻(接连来到)。  3. 进献,祭献:~羞(进献肴馔)。~新(以初熟谷物或时鲜果物祭献)。~胙(供献鬼神的肉)。  4. 草:“麋鹿食~”。  5. 草席,垫子:草~。棕~。 典

【荐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在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才甸切,音洊。《爾雅·釋言》荐、原,再也。又《國語註》荐,聚也。又《小爾雅》重也。《廣韻》仍也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晉荐饑。《爾雅·釋天》仍饑爲荐。又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言狄人逐水草而居,徙無常處。又與薦通。《詩·大雅》饑饉薦臻。《說文》荐,薦席也。《六書正譌》俗作洊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古狄人逐水草而居。〕 謹照原文古改言。 考證:〔《左傳·襄四年》戎狄荐居。《註》荐,草也,古狄人逐水草而居。〕 謹照原文古改
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

【鹗】◎ 鸟,性凶猛,背暗褐色,腹白色,常在水面上飞翔,捕食鱼类。通称“鱼鹰”。 典

【鹗】《廣韻》五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逆各切,音咢。《玉篇》雕,鶚也。師古曰:鷙擊之鳥,鷹鸇之屬。陸佃曰:鶚性好峙立,每立更不移處,所謂鶚立。《本草》一名魚鷹,又名鵰雞,又曰下窟鳥。《前漢·鄒陽傳》鷙鳥累百,不如一鶚。《正字通》鶚翔水上,扇魚令出,啖之,故名沸波。

【士】1. 古代统治阶级中次于卿大夫的一个阶层:~族。~大夫。  2. 旧时指读书人:~子。~民。学~。  3. 未婚的男子,泛指男子:~女。  4. 对人的美称:志~。烈~。女~。  5. 军衔的一级,在尉以下;亦泛指军人;上~。~兵。~卒。~气。  6. 称某些专业人员:医~。护~。  7. 姓。

【士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鉏里切,音仕。四民士爲首。《詩·大雅》譽髦斯士。《禮·王制》命鄕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升之學,曰俊士。升於司徒者,不征於鄕,升於學者,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,升之司馬,曰進士。又官總名。《書·立政》庶常吉士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之元士,諸侯之上士,中士,下士。又《孔安國曰》士,理官也,欲得其曲直之理也。《書·舜典》帝曰:臯陶,汝作士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士榮爲大士。又漢制,嘗爵爲公侯奪免者,曰公士。又《前漢·鄒陽傳》武力鼎士。《註》能舉鼎者。又《前

【新】1. 刚有的,刚经验到的;初始的,没有用过的,与“旧”、“老”相对:~生。~鲜。~奇。~贵。~绿。~星。~秀。~闻。~陈代谢。  2. 性质改变得更好,与“旧”相对:改过自~。推陈出~。  3. 不久以前,刚才:~近。  4. 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:~时代。~社会。~观念。~思维。  5. 称结婚时的人或物:~娘。~郎。~房。  6.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简称。  7. 姓。 典

【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人切《正韻》斯鄰切,音辛。《說文》取木也。又《博雅》初也。《易·大畜》日新其德。《書·胤征》咸與惟新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農乃登穀,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,制曰履新之慶。又姓。《晉語》新穆子。又複姓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新垣衍。《註》索隱曰:新垣,姓。衍,名也,爲梁將。又州名。漢屬合浦郡,梁立新州。又《詩·小雅》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《朱傳》田一歲曰葘,二歲曰新田。又《韻補》叶蘇前切。《道藏歌》終劫複始劫,愈覺靈顏
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
【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式周切《集韻》尸周切,音荍。《說文》捕也。《五經文字》作収,訛。《詩·大雅》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《傳》收,拘收也。又《詩·周頌》我其收之。《傳》收,聚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有事則收之。《疏》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又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《註》收,取也。又《戰國策》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《註》收,猶息也。又《博雅》收,振也。《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朱傳》振,收也。又車軫也。《詩·秦風》小戎俴收。《傳》收,軫也。又夏冠名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《註》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 9. 或者:~胜~负。 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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