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九魚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ǐ jù|jū hé wéi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据】1. 凭依、倚仗:~点。~险固守。 2. 占有:窃~。盘~。~为己有。 3.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:字~。证~。单~。论~。契~。言之有~。 4. 按照:~实。~称。依~。~事直书。 | ◎ 〔拮~〕见“拮”。
【据】《唐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居。《說文》戟挶也。《詩·豳風箋》韓詩云:口足爲事曰拮据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據。手病也。又與據通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潭思渾天,參摹而四分,之極於八十一,旁則三摹九据,極之七百二十九贊,亦自然之道也。《註》据,今據字,猶位也,處也。又《酷吏傳贊》趙禹据法守正。又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据以驕騖。《註》張揖云:据,直項也。(據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鋸。《說文》杖持也。《論語》據於德。又《廣韻》依也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
【何为】为什么,何故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今王死,其名未改,其众未败,何为还?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归心》:“江河百谷,从何处生?东流到海,何为不溢?”唐韩愈《琴操·履霜操》:“儿罪当笞,逐儿何为?”清侯方域《壮悔堂记》:“余向为堂,读书其中,名之曰‘杂庸’。或曰:‘昔司马相如卖酒成都市,身自涤器,与庸保杂作。子何为其然?’”1.干什么,做什么。用于询问。《后汉书·齐武王縯传》:“﹝刘稷﹞闻更始立,怒曰:‘本起兵图大事者,伯升兄弟也,今更始何为者邪?’”唐韩愈《汴泗交流赠张仆射》诗:“新秋朝凉未见日,公早结束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