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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林竹影剩分凉——秋兴

韵脚:下平十陽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yī lín zhú yǐng shèng fēn|fèn liáng|liàng

一林竹影剩分凉释义
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 9. 或者:~胜~负。 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
【林】1.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:树~。森~。~海。~薮(a.山林小泽;b.喻丛集的处所)。  2.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:书~。艺~。碑~。儒~。  3. 姓。

【林】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又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又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又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又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

【竹】1. 常绿多年生植物,春日生笋,茎有很多节,中间是空的,质地坚硬,种类很多。可制器物,又可做建筑材料:~子。~叶。~笋。~编(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)。~刻。  2. 指竹制管乐器:金石丝~。  3.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  4. 姓。

【竹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張六切《正韻》之六切,音竺。《說文》冬生靑艸,象形。下垂箁箬也。《竹譜》植類之中,有物曰竹。不剛不柔,非草非木。小異空實,大同節目。《又》竹雖冬蒨,性忌殊寒。九河鮮育,五嶺實繁。《詩·衞風》綠竹猗猗。《禮·月令》日短至,則伐木取竹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、錫、竹箭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渭川千畝竹,其人與千戸侯等。《釋名》竹曰个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竹以水生。又八音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》播之以八音:金石土革絲木竹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《史記·律書註》古律用竹。

【影】1. 物体挡住光线时所形成的四周有光中间无光的形象,亦指不真切的形象或印象:人~。花~。倒~。幻~。~壁。~响。~射(借甲指乙,或暗指某人其事)。无~无踪。~~绰绰(模模糊糊,不真切)。捕风捉~。含沙射~(喻暗地里诽谤中伤)。  2. 形象:摄~(照相)。留~。剪~。~印。~像。  3. 描摹:~写。~抄。~宋本。  4. 指“电影”:~评。~院。~片。~视(电影和电视)。~坛。

【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於丙切《韻會》於景切,英上聲。《廣韻》形影。《集韻》物之隂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惠迪吉,從逆凶,惟影響。《傳》若影之隨形,響之應聲。《列子·天道篇》形動不生形而生影。《顏氏家訓》《書·大禹謨》曰:惟影響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土圭測影,《孟子》曰圖影失形,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云罔兩問影,如此等尤當爲光景之景。凡隂景者,因光而生,故卽謂爲景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呼爲景柱。《廣雅》晷柱,挂景。是也。至晉世《葛洪·字苑》始加彡爲影,音於景反。而世閒輒治《尚書》《周禮》《莊》《孟》从葛洪字,甚爲失

【剩】◎ 多余,余留下来的:~余。~菜。~货。~勇(余勇,如“宜将~~追穷寇”)。~水残山。所~无几。就~他一个人。

【剩】《唐韻》食證切,音乘。長也。《玉篇》不啻也。《高適贈杜二拾遺詩》聽法還應難,尋經剩欲翻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凉】1. 温度低:~快。~爽。~意。~气。阴~。~丝丝。~亭。荒~。  2. 喻灰心,失望:听到这消息,我~了半截。  3. 中国西晋末年至北魏,各族统治者在西北地区建立的割据政权:五~(前、后、南、北、西)。 | ◎ 放一会儿,使温度降低:把开水~一~再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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