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4 wú yīn bǎng|bàng jiāng|jiàng táng míng
【讼】1.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,打官司:~事。~案。~词。 2. 争辨是非:争~。聚~纷纭。 3. 自责:自~。 4. 古同“颂”,颂扬。
【讼】〔古文〕吅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又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因】1. 原故,原由,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:原~。~素。~果。病~。 2. 理由:~为(wéi )。~而。 3. 依,顺着,沿袭:~此。~之。~循(a.沿袭;b.迟延拖拉)。~噎废食。陈陈相~。
【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
【榜】◎ 张贴出来的文告或名单:~帖(官府的公告)。红~。张~。光荣~。~文。发~。~眼(科举时代称殿试考取一甲第二名的人)。~书(原指写在宫阙门额上的大字,后泛指招牌一类的大型字)。 | ◎ 摇船的用具:~人(船工)。
【榜】同。
【将】1. 快要:~要。~至。~来。即~。 2. 带领,扶助:~雏。扶~。~军。 3. 拿,持:~心比心。 4. 把:~门关好。 5.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“将”或“帅”。 6. 用言语刺激:你别~他的火儿了。 7. 保养:~养。~息。 8. 兽类生子:~驹。~小猪。 9. 顺从:~就(迁就,凑合)。~计就计。 10. 又,且:~信~疑。 11. 助词,用在动词和“出来”、“起来”、“上去”等中间:走~出来。 12. 刚,刚刚:~~。~才。 13. 姓。 | 1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上,泛
【将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卽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良切,音漿。《說文》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《蘇林曰》將,甫始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又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《師古註》將有其意也。又抑然之辭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又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將安將樂。又《廣韻》養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遑將父。又助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補過將美。又送也。《詩·召南》百兩將之。《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又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亦孔之將。《商頌》我受命溥將。又承也,奉
【堂名】1.乐班。旧时乐班习惯起堂名,如“四箴堂”、“景龢堂”、“福寿堂”等,故称。《孽海花》第四回:“雯青道:‘罪过!罪过!照这种抠心挖胆的待你,不想出在堂名中人。’”2.堂号。参见“堂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