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
拼音: qí yǐ shǔ jì
【祈】1. 向神求福:~祷。~福。~年。 2. 请求:~请。~求。~望。敬~照准。 3. 姓。
【祈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希切,音旂。《說文》求福也。《書·召誥》祈天永命。《詩·小雅》以祈甘雨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叫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掌六祈,以同鬼神示。《註》祈,也,謂有災變,號呼告於神,以求福。,音叫。又報也,告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祈黃耉。《疏》報養黃耉之老人,酌大斗而嘗之,以告黃耉將養之也。 亦作蘄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跨天下而無蘄。又通圻。《書·酒誥》圻父薄違。《詩·小雅》作祈父。《毛萇曰》祈折畿同。又同祁。《書·君牙》冬祁寒。《禮·緇衣》作祈寒。又《集韻》古委切,音詭。同,祭山名。《周禮·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黍稷】1.黍和稷。为古代主要农作物。亦泛指五谷。《书·君陈》:“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明本》:“珍黍稷之收,而不觉秀之者丰壤也。”2.《诗·王风·黍离》:“彼黍离离,彼稷之苗。”后因以“黍稷”为感叹古今兴亡之典。宋韩琦《寄题广信君四望亭》诗:“古道入秋漫黍稷,远坡乘晚下牛羊。”王闿运《上征赋》:“访故宋之殿闕兮,宜黍稷之离离。”参见“黍离麦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