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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舒吾仁——绍兴圣孝感通诗

韵脚:上平十七眞

平仄: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wú|yù rén yǐ 1

以舒吾仁释义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
【仁】1. 一种道德范畴,指人与人相互友爱、互助、同情等:~义(a.仁爱与正义;b.通情达理,性格温顺,能为别人着想)。~爱。~政。~人志士(仁爱有节操的人)。~义礼智(儒家的伦理思想)。~至义尽。一视同~(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)。  2.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:核桃~儿。  3. 姓。

【仁】〔古文〕忎《唐韻》如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鄰切,音人。《釋名》忍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《禮·禮運》仁者,義之本也,順之體也。得之者尊。《程顥曰》心如穀種。生之性,便是仁。又《方書》手足痿爲不仁。後漢班超妹昭,以兄老西域,請命超還漢土,上書云:兄年七十,兩手不仁。又果核中實有生氣者亦曰仁。又姓。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歐陽修·送吳子京南歸詩》我笑謂吳生,爾其聽我言。顏回不貳過,後世稱其仁。 《六書正譌》元,从二从人。仁則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。人所以靈於萬物者,仁也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舒】1. 展开,伸展:~展。~畅。~张。~卷(juǎn )。~适。~心。  2. 从容,缓慢:~缓。  3. 姓。

【舒】《廣韻》商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商居切,音書。《說文》伸也。《博雅》舒,展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舒,勃展也。東齊之閒凡展物謂之舒勃。又《廣韻》緩也,遲也,徐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舒,敘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王舒保作。《傳》舒,徐也。《釋文》舒,序也。《禮·玉藻》君子之容舒遲。《疏》舒遲,閒雅也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柔弱以靜,舒安以定。《註》舒,詳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緒也。《註》又爲端緒。又《韻會》散也,開也。又國名。《詩·魯頌》荆舒是懲。《疏》舒,楚之與國。《春秋·僖三年》徐人取舒。《註》舒國,今廬江舒縣。《韻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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