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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索而典——顺祀诗

韵脚:上二十七銑

平仄: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yí diǎn suǒ ér

宜索而典释义

【宜】1. 适合,适当:~人。~于。合~。权~。适~。相~。  2. 应该,应当:事不~迟。  3. 当然,无怪:~其无往而不利也。  4. 姓。 典

【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儀。《說文》所安也。《增韻》適理也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。《禮·王制》齊其政,不易其宜。又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。《註》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,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。又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傳》宜者,和順之意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宜,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宜。《毛傳》宜其事也。又《玉篇》當也,合當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。又祭名。《書·泰誓》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。《註》祭社曰宜。冢土,社也。《禮·王制》宜乎社。《

【典】1.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~籍。字~。词~。经~。引经据~。  2. 标准,法则:~章。~制。~故(a.典制和掌故;b.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)。~范。~雅。~礼。~型。  3. 指典礼:盛~。大~。  4. 主持,主管:~试(主持科举考试之事)。~狱。  5. 活买活卖,到期可以赎:~卖。~押。~契。  6. 姓。

【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多殄切,顚上聲。《說文》典,五帝之書也。从在丌上,尊閣之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典,經也。《廣韻》法也。《書·舜典》愼五典。《註》五典,五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掌建邦之六典。《秋官·大司》掌建邦之三典。《疏》常經卽是法式。又《周語》召公曰:瞽獻典。《註》典,樂典也。又典守,猶主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典同。《又》典瑞。《戰國策》我典主東地。《註》典猶職典也。又姓。《魏志》有典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典切,音殄。《正韻》堅潤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是故輈欲頎典。《

【索】1. 大绳子或大链子:~子。~道。钢~。绞~。线~。  2. 搜寻,寻求:~引。思~。搜~。探~。  3. 讨取,要:~还。~求。~取。勒~。  4. 尽,毫无:~然无味。  5. 单独:离群~居。  6. 姓。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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