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八尤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shàn sú qiú 1 lín yì wū
【善】1. 心地仁爱,品质淳厚:~良。~心。~举。~事。~人。~男信女。慈~。 2. 好的行为、品质:行~。惩恶扬~。 3. 高明的,良好的:~策。~本。 4. 友好,和好:友~。亲~。和~。 5. 熟悉:面~。 6. 办好,弄好:~后。 7. 擅长,长(cháng )于:~辞令。多谋~断。 8. 赞许:“群臣百姓之所~,则君~之”。 9. 好好地:~待。~罢甘休。 10. 容易,易于:~变。~忘。多愁~感。 11. 姓。
【善】〔古文〕譱《廣韻》常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上演切,音蟺。《說文》吉也。《玉篇》大也。《廣韻》良也,佳也。《書·湯誥》天道福善禍淫。又《詩·鄘風》女子善懷。《箋》善,猶多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嘗饌善,則世子亦能食。《註》善謂多于前。又《禮·曲禮·入國不馳註》馳善躙人也。《疏》善猶好也,車馳則好行刺人也。又《禮·王制註》善士謂命士也。又《禮·學記》相觀而善之謂摩。《疏》善猶解也。又《禮·少儀》問道藝,曰:子習于某乎,子善于某乎。《疏》道難,故稱習。藝易,故稱善。又《前漢·西域傳》鄯善國,本名樓蘭王。又與單
【俗】1.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、礼节、习惯等:~尚。风~。习~。约定~成(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)。 2. 大众化的,最通行的,习见的:~名。~语。~曲。雅~共赏。 3. 趣味不高的,令人讨厌的:~气。~物。鄙~。粗~。庸~。 4. 凡世间,相对于仙佛僧道:~人。世~。僧~。凡夫~子。
【俗】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 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漢典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 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
【泅】◎ 游泳:~渡。~水。 典
【泅】《唐韻》似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徐由切,音囚。《說文》浮行水上也。《列子·說符篇》人有濱河而居者,習於水,勇於泅。 《韻會》字本作汓。古以汓爲沒。或作泅。《集韻》亦作湭。
【江】1. 大河的通称:~山。~河。~天。~干(gān)(江边)。~心补漏(喻错过时机,补救已迟)。 2. 特指中国长江:~防。~汉。~淮。~左(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,亦指东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各代的全部地区)。~右(a.古代指长江下游北岸,淮水中下游以南地区;b.旧时江西省的别称)。~东(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,亦指三国时吴国的全部地区)。~表(古代指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)。 3. 姓。 典
【江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又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
【临】1. 从上向下看,在高处朝向低处:照~。~渊羡鱼(看着深潭里的鱼,很希望得到;喻只作空想,不做实际工作)。 2. 到,来:光~。莅~。亲~。 3. 遭遇,碰到:~时。面~。 4. 挨着,靠近:~近。~街。~终。~危。~阵磨枪。 5. 照样子摹仿字画:~摹。~帖。~写。 6. 旧时指帝王上朝:~朝。~政。 7. 姓。
【邑屋】1.古代行政区域单位。《庄子·胠篋》:“闔四竟之内,所以立宗庙社稷,治邑屋州閭乡曲者,曷尝不法圣人哉!”成玄英疏:“《司马法》:六尺为步,步百为亩,亩百为夫,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井四为邑。”2.引申指乡里。《隶释·汉广汉属国侯李翊碑》:“赫赫惟忠,属国李侯,发迹邑屋,声冠方嵎。”3.邑里的房舍;村舍。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愿得赐归,安行而返臣之邑屋。”《汉书·游侠传·郭解》:“居邑屋不见敬,是吾德不脩也,彼何辠!”颜师古注:“邑屋,犹今人言村舍、巷舍也。”晋陶潜《还旧居》诗:“阡陌不移旧,邑屋或时非。”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