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仄 仄
拼音: bǐ suǒ chěng yù yī
【笔】1. 写字、画图的工具:毛~。钢~。铅~。~架。~胆。 2. 组成汉字的点、横、直、撇、捺等:~画。~顺。~形。~道。 3. 用笔写,写作的:~者。代~。~耕。~谈。~误。~译。~战。~名。 4. 写字、画画、作文的技巧或特色:~体。~法。~力。文~。工~。曲~。伏~。 5. 像笔一样直:~直。~挺。~陡。 6. 量词,指钱款:一~钱。 7. 指散文:“谢玄晖善为诗,任彦升工于~”。随~。
【笔】《集韻》與筆同。詳筆字註。漢典考證:《廣韻》鄙密切《韻會》逼密切《正韻》壁吉切,音必。《釋名》筆,述也。述事而書之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不律謂之筆。《註》蜀人呼筆爲不律也。《說文》楚謂之聿,吳人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,秦謂之筆。《古今注》古之筆,不論以竹以木,但能染墨成字,卽謂之筆。秦吞六國,滅前代之美,故蒙恬得稱於時。蒙恬造筆,卽秦筆耳。以枯木爲管,鹿毛爲柱,羊毛爲被,所謂蒼毫也。彤管赤漆耳,史官記事用之。《法書攷》虞世南云:筆長不過六寸,眞一,行二,草三,指實掌虛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《註》筆,謂書具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骋】1. 奔跑:驰~。~足。~骛(奔驰)。 2. 放开,尽量展开:~目。~怀。~望。 3. 抒发,发挥:~志。~能。 方言集汇
【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丑郢切,音逞。《玉篇》直馳也,走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時騁而要其宿,大小長短修遠。《註》皆恣而任之,會其所極而已。又叶齒兩切,音敞。《道藏歌》提攜宴玉賔,契駕乗煙騁。黃籙命玉符,公子運我上。
【寓】1. 原指寄居,后泛指居住:~公(古代指寄居他国的官僚贵族;后泛指失势寄居他乡的地主绅士等人)。~居。~所。~舍。~邸。 2. 住的地方:公~。客~。 3. 寄托:寄~。~目(过目)。~言(a.有所寄托的话;b.用来说明某个道理的小故事)。~意(语言文字中所寄托或暗含的意思)。 网
【寓】《唐韻》牛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元具切,音遇。《說文》寄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寓祭器於大夫,士寓祭器於士。又《郊特牲》諸侯不臣寓公。《註》謂失地之君,寄寓其國也。又居也。《孟子》無寓人於我室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韓厥曰:請寓乗。又屬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君憑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又托也。《史記·莊周傳》著書十餘萬言,大抵率寓言也。又鳥名,如而鳥翼,其音如羊,可以禦兵,見《山海經》。又《爾雅·釋獸》有寓屬。《註》謂獼猴之類。寄寓木上,故曰寓。又《正韻》牛居切,音魚。義同。 《集韻》或作庽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僖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9. 或者:~胜~负。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