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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瀹以烹——泂酌亭

韵脚:下平十二庚

平仄: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pēng yǐ yuè

以瀹以烹释义

【烹】1. 煮:~调(tiáo )(烹炒调制)。~饪。~茶。  2. 一种做菜的方法,先用热油略炒之后,再加入液体调味品,迅速搅拌,随即盛出:~对虾。

【烹】〔古文〕亯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普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披庚切,音磅。《說文》本作亯。《廣韻》俗亨字。詳亠部亨字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以烹魚肉。又《唐韻正》古音普郞反。《詩·小雅》或剝或烹,或肆將蹌。《墨子·耕柱篇》鼎成三足而方,不炊而自烹,不舉而自臧,不遷而自行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蜚鳥盡,良弓藏,狡兔死,走狗烹。◎按說文,玉篇,類篇,亯字俱自爲部。說文玉篇無烹字。類篇火部內始收烹字。經傳本作亨,今俗用皆作烹矣。漢典考證:〔《詩·小雅》或剝或烹,或肆或蹌。〕 謹照原文或蹌改將蹌。 考證:〔《詩·小雅》或剝或烹,或肆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瀹】1. 煮:~茗。  2. 浸渍。  3. 疏导(河道):~济漯。

【瀹】《唐韻》以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弋灼切,音藥。《說文》漬也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菅筲三,其實皆瀹。《註》皆湛之湯,不用食道,所以爲敬。又《玉篇》煮也。《齊民要術》有瀹雞子法。又《篇韻》同鬻。謂內肉及菜湯中薄熟出之。又疏瀹,開滌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疏瀹而心,澡雪而精神。又潭瀹,動搖之貌。又瀹,水流漂疾貌。《郭璞·江賦》瀹。又《集韻》弋笑切,音燿。水淸也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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