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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箦得正——畴依

韵脚:下平十四清

平仄: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zhèng|zhēng dé|děi|de yì zé

易箦得正释义

【正】1. 不偏斜,与“歪”相对:~午。~中(zhōng )。~襟危坐。  2. 合于法则的:~当(dāng)。~派。~楷。~规。~大光明。~言厉色。拨乱反~。  3. 合于道理的:~道。~确。~义。~气。  4. 恰好:~好。~中(zhōng )下怀。  5.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:他~在开会。  6. 两者相对,好的、强的或主要的一方,与“反”相对,与“副”相对:~面。~本。  7. 纯,不杂:~色。~宗。~统。纯~。  8. 改去偏差或错误:~骨。~误。~音。~本清源。  9.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

【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盛切,音政。《說文》是也。从止一以止。《註》守一以止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方直不曲謂之正。《易·乾卦》剛健中正。《公羊傳·隱三年》君子大居正。又備也,足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各正性命。《書·君牙》咸以正罔缺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正,長也。《郭註》謂官長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翼九宗五正。《杜註》五正,五官之長。又《昭二十九年》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冥,土正曰后土。又官名。《禮·王制》史以獄成告於正。《鄭註》正,於周鄕師之屬,今漢有正平丞,秦所置。又朼載也。《周禮·夏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易箦】ìzé[changebed]更换床席,指人将死易箦之际(临终的时候)

【易箦】。箦,华美的竹席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曾子寝疾,病,乐正子春坐於牀下,曾元、曾申坐於足,童子隅坐而执烛。童子曰:‘华而睆,大夫之簀与?’……曾子曰:‘然。斯季孙之赐也,我未之能易也。元,起易簀!’”按古时礼制,箦只用于大夫,曾参未曾为大夫,不当用,所以临终时要曾元为之更换。后因以称人病重将死为“易簀”。《周书·宇文广传》:“可斟酌前典,率由旧章。使易簀之言,得申遗言;黜殯之请,无亏令终。”宋文莹《玉壶清话》卷三:“公生於洛中祖第正寝,至易簀,亦在其寝。”清周亮工《<向远林诗>序》:“会戇叟出一编授余,则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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