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五德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yǒu|yòu kǒu néng|nài xuě dé|děi|de fēn|fèn bù|fǒu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口】1. 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(亦称“嘴”):~腔。~才。~齿。~若悬河。 2. 容器通外面的地方:瓶子~。 3. 出入通过的地方:门~。港~。 4. 特指中国长城的某些关口(多用作地名):古北~。喜峰~。 5. 破裂的地方:~子。 典
【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苦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去厚切《正韻》苦厚切,上聲。《說文》人所以言食也。象形。《易·頤卦》自求口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唯口出好興戎。又戸口。《孟子》數口之家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膠東相成勞來不怠,流民自占八萬餘口。又《李陵傳》捕得生口,言李陵敎單于爲兵,以備漢軍。又姓。《唐韻》今同州有之。《正字通》明弘治中,宣府通判口祿。又古口,複姓。《正字通》漢有古口引。又壺口,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冀州旣載壺口。又谷口,地名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北有甘泉谷口。《註》九嵏山中西謂之谷口。又列口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樂
【能】1. 才干,本事:~力。~耐。才~。 2. 有才干的:~人。~手。贤~。~工巧匠。~者为师。 3. 胜任,善于:~够。~柔~刚。力所~及。欲罢不~。~动。 4. 会(表示可能性):小弟弟~走路了。 5. 应该:你不~这样说他。 6. 物理学名词,“能量”的简称:电~。热~。 7. 和睦:“(萧)何素不与曹参相~”。 8. 传说中的一种兽,似熊。 9. 古代称一种三足鳖。 | ◎ 古同“耐”,受得住。
【能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奴登切,音儜。《說文》熊屬,足似鹿。能獸堅中,故稱。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。《徐曰》堅中,骨節實也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增韻》勝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又《正字通》順習也。《詩·大雅》柔遠能邇。又《廣韻》奴來切《正韻》囊來切,音。三足龞。《爾雅·釋魚》龞三足,能。《註》山海經,從山多三足龞,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。又與台通。三能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魁下六星,兩兩相比,名曰三能。《註》作三台。又《正字通》乃帶切,音柰。姓也。唐能延壽,能元皓,宋能迪。又與耐通。《前
【雪】1. 天空中飘落的白色结晶体,多为六角形,是天空中的水蒸气冷至摄氏零度以下凝结而成:~花。~山。~中送炭(喻在别人遇到困难时及时给予帮助)。 2. 洗去,除去:报仇~恨。为国~耻。平反昭~。 3. 擦拭:“晏子独笑于旁,公~涕而顾晏子”。 4. 姓。 汉
【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相絕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絕切,音。《說文》本作。凝雨。《元命包》隂凝爲雪。《釋名》雪,綏也。水下遇寒氣而凝,綏綏然下也。《埤雅》雪六出而成華,言凡草木華五出,雪華獨六出,隂之成數也。《詩·邶風》雨雪其雱。又《廣韻》除也。《韻會》洗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澡雪而精神。《戰國策》得賢士與共國,以雪先王之恥,孤之願也。又《廣韻》拭也。《家語》以黍雪桃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沛公遽雪足杖矛,曰:延客入。又小雪、大雪,節名。見《後漢·律曆志》。又山名。《後漢·明帝紀註》天山卽祈連山。一名雪山。又陽春白雪,古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