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
拼音: yǒu|yòu wū shù|shǔ|shuò jiān|jiàn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屋】1. 房,房间:~子。~宇。房~。 2. 家:“吴中过客莫思家,江南画船如~里。” 3. 车盖,覆盖物:黄~(古代帝王所乘车上以黄缯为里的车盖,亦指帝王车)。~社(王朝倾覆的代称)。 4. 古代井田的区划,一屋合三百亩。 典
【屋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又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又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又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又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间】1. 两段时间或两种事物相接的地方:中~。~距。~奏。天地之~。 2. 在一定空间或时间内:田~。人~。 3. 房子内隔成的部分:里~。衣帽~。~量。 4. 量词,房屋的最小单位:一~房。 | 1. 空隙:~隙。当~儿。亲密无~。 2. 隔开,不连接:~隔。~断。~接。~日。~歇。黑白相~。 3. 挑拨使人不和:离~。~谍。反~计。 4. 拔去,除去:~苗。 5. 偏僻的小路:~道。~行(从小路走)。 6. 参与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~焉”。
【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閑切《正韻》居顏切,音蕑。《說文》隙也。从門从月。會意,亦形。《徐鍇曰》門夜閉。閉而見月光,是有閒也。《禮·樂記》一動一靜者,天地之閒也。《莊子·山木篇》周將處夫材不材之閒。又《史記·郭解傳》洛陽人有相讐者,邑中賢豪,居閒以十數,終不聽。《註》居中爲他道和輯之。《周語》我先王不窋,用失其官,而自於戎、翟之閒。又容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凡待坐於大司成者,遠近閒三席。《註》閒,猶容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願請閒。《師古註》閒,容也。猶今言中閒也。請容暇之頃,當有所也。又也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