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二元
平仄:仄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yǒu|yòu fán chǒng shù|shǔ|shuò zhào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蕃】1. 茂盛:~茂。~昌。~芜。 2. 繁多:~衍(同“繁衍”)。
【蕃】《唐韻》附袁切,音煩。《說文》草茂也。《詩·唐風》椒聊之實,蕃衍盈升。《書·洪範》庶草蕃廡。《傳》蕃,滋也。又《周語》民之蕃庶,于是乎生。《註》蕃,息也。又草名。《山海經》隂山,其草多茆蕃。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光山,其鳥多蕃,或云卽鴞。又方煩切,音樊。義同。又與藩通。《詩·大雅》四國于蕃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九曰蕃樂。《註》閉藏樂器而不作也。又《韻補》方愔切,音汾。柳宗元文:我姓蟬嫣,由古而蕃。聯事尚書,十有八人。又《集韻》蒲麋切,音皮。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魯國蕃。《註》邾國也。又《後漢·黨錮傳》蕃嚮
【宠】1. 爱:~爱。~儿。~信。~幸。得~。失~。争~。 2. 纵容,偏爱:别把孩子~坏了。 3. 妾:纳~。 4. 推崇:尊~。
【宠】《唐韻》丑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丑勇切,沖上聲。《說文》尊居也。从宀龍聲。一曰愛也,恩也。又《增韻》尊榮也。《易·師卦》承天寵也。《書·泰誓》惟其克相,上帝寵綏四方。《周官》居寵思危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蜀漢長史寵義。又古借龍。《詩·商頌》何天之龍。《周頌》我龍受之。《鄭註》讀若寵。又《集韻》盧東切,音籠。都寵,縣名,在九眞郡。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诏】1. 告诉,告诫:为人父者,必能~其子。 2.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:~书。~令。~谕。奉~。遗~。 典 方言集汇
【诏】《廣韻》之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笑切,音照。《說文》吿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《註》敎導之也。《又》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敎導,卽贊勉也。《韻會》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《註》吿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。《註》告也,助也。《莊子·盜跖篇》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《如淳註》敎也。又《廣韻》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、御史大夫馮劫、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軍中聞將軍之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