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ù fá 4 hán jué
【燠】◎ 暖,热:~热(闷热)。寒~失时。 典
【燠】〔古文〕灹《廣韻》於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六切,音郁。《說文》熱在中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燠煖也。《註》今江東通言燠。《書·洪範》曰燠曰寒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不苦盛暑之鬱燠。又通作奧。《詩·唐風》不如子之衣,安且燠兮。《註》奧本又作燠。又《小雅》日月方奧。《禮·內則》問衣燠寒。《註》燠本又作奧。◎按漢書五行志李尋王莽傳,燠皆作奧。又與隩同。《書·堯典》厥民隩。《史記·堯本紀》作其民燠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《唐韻》烏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到切,音奧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燠釜以水添釜。又《集韻》威遇切,音嫗
【罚】◎ 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~款。~球。惩~。~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
【罚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越切,音伐。《說文》辠之小者。从刀从詈。未以刀有所賊,但持刀罵詈,則應罰。《春秋·元命包》罔言爲詈,刀詈爲罰。罰之言罔陷於害。《易·豫卦》則罰淸而民服。《書·呂》五不,正於五罰。《傳》出金贖罪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救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。《註》罰謂撻擊之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扶廢切《江淹·齊高帝誄》綴機剟賊,輕章削罰。矜廣慈,合賤兼愛。愛字音炁。○按《說文》在刀部,今倂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之。〕 謹照原文司徒改司救。三讓而罚下省之字。 考證:〔
【异】1. 不同的:~乎。~说。~常。~己(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)。~端(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,如“~~邪说”)。~化。~性。~样。大同小~。~曲同工。 2. 分开:离~。~居。 3. 另外的,别的:~日。~地。~国。~乡。~类。 4. 特别的:奇~。~闻。~彩。奇才~能(特殊的才能)。 5. 奇怪:惊~。诧~。怪~。
【异】《廣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盈之切《正韻》延之切,音怡。《廣韻》已也。《書·堯典》异哉,試可乃已。《傳》异,已也,退也。言餘人盡巳,惟鯀可試,無成乃退。《正義》异聲近巳,巳訓止,是停住之意,故爲退也。又《集韻》發歎也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怡去聲。《說文》舉也。又《廣韻》退也。又與異通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何以异哉。(異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吏切《正韻》以智切,移去聲。《說文》分也,从廾从。予也。《博雅》異分也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民有二男以上,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又不同也
【寒】1. 冷,与“暑”相对:~冬。~色。~衣。~冽。~带。~战。~噤。~食(节名,在清明前一天。古人从这一天起不生火做饭,也有的地区把清明当作“寒食”)。~喧。~来暑往。唇亡齿~。 2. 害怕:~心。 3. 穷困,有时用作谦辞:~门。~伧。~舍。~窗(喻艰苦的学习环境)。~酸。~士(旧指贫穷的读书人)。
【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胡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河干切,音韓。《說文》東也。本作。从人在宀下,从茻薦覆之,下有仌。仌,水也。隸省作寒。《釋名》寒,捍也。捍,格也。《玉篇》冬時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運行,一寒一暑。《書·洪範》庶徴曰燠,曰寒。《傳》煥以長物,寒以成物。又司寒,水神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黑牡秬黍,以享司寒。《註》司寒,元冥,水神也。又《周語》火見而淸風戒寒。《荀悅·申鑒》下有寒民,則上不具服。又窮窘也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范叔一寒至此哉。《宋史·同甫傳》畸人寒士皆賴之。又國名,在北海,平壽縣東寒亭。《史記
【厥】1. 气闭,昏倒:昏~。痰~。 2. 其他的,那个的:~父。~后。 3. 乃,于是:“左丘失明,~有《国语》”。 4. 古同“撅”,掘。 5. 古同“撅”,断木。
【厥】〔古文〕氒〈氏下可〉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月切,音蕨。《說文》發石也。从厂,欮聲。《玉篇》短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其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鄕大夫之職》厥明。《註》其也。又《前漢·諸侯王表》漢諸侯王厥角稽首。《註》應劭曰:厥者,頓也。角者,頟角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京兆人,漢賜衡山王妾厥氏。又《韻會》九勿切,音。突厥世居金山,工於鐵作,金山狀如兜鍪。俗呼兜鍪爲突厥,因爲國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