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二庚
平仄:平 仄 仄 平
拼音: wǒ jīng mò|mù zé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京】1. 国都(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):~城。~都。~华(因京都是文物、人才汇集的地方,所以称京都为“京华”)。~畿(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)。~剧。~师(首都的旧称)。~绣。~菜。 2. 大。 3. 古代数名,指一千万,亦指一亿兆。 4. 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:~族。 5. 姓。 典
【京】《唐韻》舉卿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卿切,音驚。大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燕之北鄙,齊楚之郊,凡人之大謂之京。又《爾雅·釋丘》丘絕高曰京。《廣雅》四起曰京。又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所居曰京師。京,大也。師,衆也。《公羊傳·桓九年》天子之居,必以衆大之辭言之。又數名。十億爲兆,十兆爲京。又姓。漢京房,宋京鏜。又與原同。《禮·檀弓》趙文子曰:是全要領,以從先大夫于九京也。《註》九京,山名,在今絳州。晉大夫墓地在九京。京卽原字。又人名。《後漢·銚期傳》破更始將軍京。《東觀漢紀》京作原。古通用。又與鯨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
【莫】1. 不要:~哭。 2. 没有,无:~大。~非。~名其妙(亦作“莫明其妙”)。 3. 不,不能:~如。~逆。~须有。~衷一是(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)。爱~能助。 4. 古同“漠”,广大。 5. 姓。 | ◎ 古同“暮”。
【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慕各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末各切,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又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又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又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又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又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
【则】1. 模范:以身作~。 2. 规程,制度:规~。总~。原~。细~。 3. 效法:~先烈之言行。 4.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~喜。 5. 表示转折,却:今~不然。 6.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~余之罪也。 7.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~房子太小,二~参加的人数多。 8.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~甚(做什么)。 9.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