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杖挑布袋——布袋赞

平仄:仄 平 仄 仄

拼音: zhàng tiāo|tiǎo bù dài

杖挑布袋释义

【杖】1. 扶着走路的棍子:手~。拐~。  2. 泛指棍棒:擀面~。禅~。  3. 古代刑罚之一,用棍打:~脊。  4. 古同“仗”,恃,凭倚。

【杖】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又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又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又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又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又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又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

【挑】1. 扁担等两头挂着东西,用肩担着:~土。~夫(旧时以给人挑货物行李为业的人)。  2. 挑的东西:~担。  3. 挖取:~荠菜。  4. 量词,用于成挑儿的东西:一~儿白菜。  5. 选,拣:~选。~拣。~剔。~肥拣瘦。  6. 古同“佻”,佻达。 | 1. 用竿子棍棒等的一头举起或支起:~起帘子。  2. 用条状物或有尖的东西拨开或弄出来:~打。  3. 拨弄,引动:~拨。~动。~头。

【挑】《唐韻》吐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《說文》撓也。一曰摷也。又器名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二手執挑枋,以挹湆,注于疏七。《註》挑謂之歃,讀如或舂或抭之抭字。或作挑者,秦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湯堯反,又他羔反。又與佻通。偸薄也。《荀子·彊國篇》其服不挑。又《增韻》杖荷也。俗謂肩荷曰挑。又取也。今揀選人物亦謂之挑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了切,音窕。引也,撥也。《博雅》疾也。一曰弄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願與漢王挑戰,决雌雄。《註》擿嬈敵求戰,古謂之致師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卓王孫有女文君,好音,相如以琴

【布袋】1.布制的袋子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:“有司尝进乾薑,以布袋贮之。”2.指招赘的女婿。或以为“补代”的音讹。宋朱翌《猗觉寮杂记》卷上:“世号赘壻为布袋,多不晓其义。如入布袋,气不得出。顷附舟入浙,有一同舟者号李布袋。篙人问其徒云:‘如何入舍壻谓之布袋?’众无语。忽一人曰:‘语讹也,谓之补代。人家有女无子,恐世代自此絶,不肯嫁出,招壻以补其世代尔。’此言絶有理。”一说作“布代”。参见“布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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