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zhì luàn bù|fǒu zì yǐ
【治乱】1.安定与动乱。《书·君牙》:“民之治乱在兹。”宋范仲淹《润州谢上表》:“议治乱之本根,求祖宗之故事。”王闿运《上巡抚恽侍郎书》:“观其诚伪知其治乱,观其轻重知其兴亡。”2.谓治理混乱的局面,使国家安定、太平。《孔子家语·哀公问政》:“继絶世,举废邦,治乱持危,朝聘以时,厚往而薄来,所以怀诸侯也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用刑》:“明治病之术者,杜未生之疾;达治乱之要者,遏将来之患。”《前汉书平话》卷上:“陛下圣文神武,治乱安危。”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自已】或约束自己。《宋书·范泰传》:“厚德无报,授令路絶,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。”宋李清照《<金石录>后序》:“丞相居政府,亲旧或在馆阁,多有亡诗逸史、鲁壁汲冢所未见之书,遂尽力传写,浸觉有味,不能自已。”明张居正《谢御笔大书疏》:“臣等每侍幃幄,輒欣仰钦服,不能自已。”清姚鼐《方正学祠重修建记》:“后人每读其传,尤为慷慨悲泣而不能自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