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zhī 4 wā zūn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注】1. 灌进去:~入。~射。大雨如~。 2. (精神、力量)集中在一点:~视。~目。~意。 3. 用文字来解释词名:~解。~释。~音。夹~。 4.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:~疏(注解和解释注解的文字的合称)。 5. 记载,登记:~册。~销。 6. 赌博时所下金钱财物:下~。赌~。 7. 量词,多用于款项或交易:一~钱。
【注】《唐韻》之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戍切,音註。《說文》灌也。《增韻》水流射也。《詩·大雅》豐水東注。又引也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注塡淤之水,漑舄鹵之地。又意所嚮曰注。《管子·君臣下篇》君人者上注。《註》上謂注意於上天。又記也。《通俗文》記物曰注,因支分派別之意。又凡以傳釋經曰注,通作註。又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及弊田,令禽注于虞中。又擊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以黃金注者。又屬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注旄首曰旌。《註》言以旄牛尾屬之竿首。又屬矢於弦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樂射之不中,又注則乗槐本而覆。又附藥亦爲注。《周禮
【洼尊】见“洼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