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yuán bā fāng qī zì rán
【圆】1. 从中心点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形:~形。~圈。~周。~锥。~柱。 2. 完备,周全:~满。~全。 3. 使之周全:自~其说。~谎。~场。 4. 占梦以决吉凶:~梦。 5. 宛转,滑利:~滑。~润。 6. 运转无碍:~熟。~通。 7. 货币单位。亦作“元”。 8. 姓。
【圆】《唐韻》王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與圜同。方之對也。《說文》圜,全也。《韻會》古方圓之圓皆作圜,今皆作圓。《易·繫辭》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智。《管子·心術篇》能大圓者,體乎大方。《韓非子·飾邪篇》左手畫圓,右手畫方,不能兩全。《郭璞·江賦》圓淵九迴而懸騰。《註》峽江深急,激岸石而成圓流也。《元結·惡圓論歌》寧方爲皁,不圓爲卿。寧方爲汙辱,不圓爲顯榮。又圓夢,占夢以決吉凶也。《秦再思紀異錄》長安興義寺有圓夢堂,禪師智滿,圓夢獲驗,堂因以名。又與員同。《孟子》規矩方員之至也。《詩·商頌》
【八】◎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~面玲珑。~卦(《周易》中的八种基本图形)。 典
【八】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又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又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又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漢典考證:〔《
【方】1.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;正~形.长~形 2.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:~根。平~。开~。 3. 人的品行端正:~正。~直。 4. 一边或一面:~向。~面。 5. 地区,地域:地~。~志。~言。~物。~圆。~隅(边疆)。~舆(指领域,亦指大地)。 6. 办法,做法,技巧:~式。~法。教导有~。贻笑大~。 7. 种,类:变幻无~。仪态万~。 8.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、剂量和用法:药~。 9. 违背:~命。 10. 正在,正当:~今盛世。
【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芳。《說文》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《傳》方,泭也。《釋文》小筏曰泭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夫方舟。《註》倂兩船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方船而下。《註》謂船也。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
【七】1. 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 2. 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 3.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
【七】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又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又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又姓。明七希賢。又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 《正字通》或通作桼
【自然】◎自然zìrán(1)[nature]∶宇宙万物;宇宙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的总和,即整个物质世界,自然界改造自然自然之理也。——宋·欧阳修《新五代史·伶官传》择于自然。——[英]赫胥黎著、严复译《天演论》近于自然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(2)[natural](3)属于或关于自然界的、存在于或产生于自然界的、非人为的自然现象自然之验。——《史记·货殖
【自然】1.天然,非人为的。《老子》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夫穷高则危,大满则溢,月盈则缺,日中则移。凡此四者,自然之数也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河水三》:“山石之上,自然有文,尽若虎马之状,粲然成著,类似图焉。”宋欧阳修《明用》:“物无不变,变无不通,此天理之自然也。”2.不勉强,不拘束,不呆板。《后汉书·郎顗传》:“臣伏见光禄大夫江夏黄琼,耽道乐术,清亮自然,被褐怀宝,含味经籍。”宋秦观《次韵何子温》:“谈笑自然群吏肃,何须酒后次公狂。”巴金《春》十二:“她很激动,不觉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