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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卑以亲——淳于髠酒谏

平仄: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qīn|qìng bēi yǐ 1

尊卑以亲释义

【亲】1.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:~属。~人。~缘。双~(父母)。~眷。  2. 婚姻:~事。  3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~戚。~故。~邻。~朋。  4.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:乡~。  5. 本身,自己的:~睹。~聆。~笔。  6. 感情好,关系密切:~密。相~。~睦。~疏。  7.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:~吻。 | ◎ 〔~家〕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(“家”读轻声)。

【卑】1. 低下,低劣:~鄙。~下。~劣。~微。~怯。~恭。地势~湿。~以自牧(保持谦虚的态度以提高自己的修养)。  2. 古同“俾”,使。

【卑】《唐韻》府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賔彌切《正韻》逋眉切,音。《說文》賤也。執事者。《玉篇》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尊地。又《韻會》鮮山,在柳州界。又鮮,帶名。《楚辭·大招》小腰秀頸,若鮮只。《註》鮮,袞帶頭也。言腰支細小,頸銳秀長,若以鮮帶約而束之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蔡邕胡太傅,有太傅椽鴈門整。又《前漢·鄒陽傳》封之於有。《註》地名也。音鼻。又音彼。與俾同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民不迷。又音陛。與庳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上欲尊而宇欲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尊】1. 地位或辈分高:~长(zhǎng )。~卑。~贵。~严。  2. 敬重:~敬。自~。~重。  3. 敬辞,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事物:~府。令~。~姓。~驾。  4. 量词:一~佛像。  5. 古同“撙”。

【尊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祖昆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租昆切,音遵。《說文》高稱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貴也,君父之稱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尊地,乾坤定矣。《孟子》天下有達尊三:爵一,齒一,德一。《禮·表記》使民有父之尊,有母之親,而後可以爲民父母。又敬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者,自而尊人。雖負販者,必有尊也。又《說文》註酒器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尊彝,掌六尊六彝之位。六尊,謂犧尊,象尊,著尊,壺尊,太尊,山尊,以待祭祀賔客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尊盧氏之後。與宗通。又叶將鄰切,音津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大祖元勳,啓立輔臣。支庶藩屛,侯王尊。又叶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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