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五旨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gān yè shuǐ fāng jiàn zuò zhèn
【甘】1. 甜,味道好:~甜。~苦。~冽。~落。~之如饴。同~共苦。~旨(美味的食物)。 2. 美好:~雨(适时而有益于农事的雨)。~霖。 3. 自愿,乐意:~愿。~拜下风。 4. 姓。
【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三切,感平聲。《說文》美也。《徐曰》物之甘美者也。《韻會》五味之一。《正韻》甜也。《書·洪範》稼穡作甘。《傳》甘味生于百穀。《詩·衞風》誰謂荼苦,其甘如薺。《禮·月令》中央土,其味甘。又言之悅耳。亦曰甘。《左傳·昭十一年》幣重而言甘。又《詩·衞風》願言思伯,甘心首疾。《傳》甘,厭也。《疏》謂思之不已,乃厭足於心,用是生首疾也。凡人飮食口,甘遂至于厭足,故云:甘,厭也。又《左傳·莊九年》管召,讎也。請受而甘心焉。《註》甘心,言欲快意戮殺之。又《易·臨卦》六三甘
【邺】1. 古地名,在今中国河北省临漳县西。 2. 姓。 方言集汇
【邺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魚怯切《集韻》逆怯切,音業。《說文》魏郡縣名。《正字通》今相州鄴城,齊桓公所築。又《正韻》地名。唐李泌封鄴侯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有梁令鄴鳳。
【水】1. 一种无色、无臭、透明的液体:~稻。~滴石穿。~泄不通。 2. 河流:汉~。湘~。 3. 江河湖海的通称。~库。~利。~到渠成(喻条件成熟,事情就会顺利完成)。~可载舟。跋山涉~。依山傍~。 4. 液汁:~笔。墨~。 5.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:贴~。外~。肥~。 6. 指洗的次数:这衣服洗过两~了。 7. 姓。
【水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稅上聲。《說文》準也。北方之行,象衆水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
【方】1.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;正~形.长~形 2.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:~根。平~。开~。 3. 人的品行端正:~正。~直。 4. 一边或一面:~向。~面。 5. 地区,地域:地~。~志。~言。~物。~圆。~隅(边疆)。~舆(指领域,亦指大地)。 6. 办法,做法,技巧:~式。~法。教导有~。贻笑大~。 7. 种,类:变幻无~。仪态万~。 8.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、剂量和用法:药~。 9. 违背:~命。 10. 正在,正当:~今盛世。
【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芳。《說文》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《傳》方,泭也。《釋文》小筏曰泭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夫方舟。《註》倂兩船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方船而下。《註》謂船也。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
【建】1. 立,设置,成立:~立(a.开始成立;b.开始产生,开始形成)。~树(建立功业,或所建立的功业)。~国。~都(dū)。~党。~军。~交。~设。~功立业。 2. 造,筑:~造。~筑。修~。新~。兴(xīng)~。筹~。 3. 提出,倡议:~议。~策(出谋献策)。 4. 指中国福建省:~兰。 5. 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。斗柄农历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,因此“建”亦转指月份(亦称“月建”、“月尽”):大~(农历有三十天的月份,亦称“大尽”)。小~(农历有二十九天的月份,亦称“小尽”)。
【建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萬切,犍去聲。《說文》立朝律也。《書·洪範》建用皇極。又《玉篇》豎立也。《韻會》置也。《易·比卦》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又《廣韻》木名。在弱水,直上百仞,無枝。又星名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之月,旦建星中。《註》建星在斗上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建星者,旗也。《註》建六星在斗北,臨黃道,天之都關也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本吳建安郡,唐立建州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楚王子建之後。《前漢·元后傳》有建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紀偃切,犍上聲。《集韻》覆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猶居高屋之上,建瓴水也。《註》居高屋而翻瓴
【作镇】一方。《文选·张衡<西京赋>》:“澶漫靡迤,作镇於近。”刘良注:“澶漫靡迤,宽长貌。言此原陵为国之近镇。”晋潘岳《为贾谧作赠陆机》诗:“藩岳作镇,辅我京室。”唐刘禹锡《代谢平章事表》:“处论道具瞻之地,当总戎作镇之权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