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jí cǐ qǐ cóng|zòng 1 zhèn yáo
【楫】1. 划船用具:舟~。~师(船工)。中流击~。 2. 古同“辑”,聚集。 典
【楫】《唐韻》卽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涉切,音接。《說文》舟櫂也。《玉篇》行舟具。檝、艥同。《易·繫辭》刳木爲舟,剡木爲楫。舟楫之利,以濟不通。《書·說命》若濟巨川,用汝作舟楫。又《釋名》楫,捷也。撥水舟行捷疾也。《註》楫,所以櫂舟也。《詩·大雅》淠彼涇舟,烝徒楫之。《揚子·方言》楫謂之橈。或謂之櫂。又林木貌。《呂覽·明理篇》氣若山之楫。又《集韻》籍入切《正韻》秦入切,音輯。義同。又通輯。《前漢·兒寬傳》躬發聖德,統楫羣元。臣瓚曰:楫當作輯。又《集韻》側立切,音戢。聚也。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起】1.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:~床。~立。~居。~夜。 2. 离开原来的位置:~身。~运。~跑。 3. 开始:~始。~码(最低限度,最低的)。~步。~初。~讫。~源。 4. 拔出,取出:~锚。~获。 5. 领取(凭证):~护照。 6. 由下向上,由小往大里涨:~伏。~劲。~色。 7. 发生,产生,发动,提出:~风。~腻。~敬。~疑。~义。~诉。 8. 长出:~痱子。 9. 拟定:~草。 10. 建造,建立:~房子。白手~家。 11. 群,组,批:一~(一块儿)。 12. 量词,指件,宗
【从】1. 依顺:顺~。盲~。~善如流。 2. 采取,按照:~优。 3. 跟随:愿~其后。 4. 跟随的人:侍~。仆~。 5. 参与:~业。~政。投笔~戎。 6. 由,自:~古至今。~我做起。 7. 次要的:主~。~犯。 8. 宗族中次于至亲的亲属:~父(伯父、叔父的通称)。 9. 中国魏以后,古代官品(有“正品”和“从品”之分,宋代龙图阁大学士为从二品)。 10. 姓。 | 1. 古同“纵”,竖,直。 2. 古同“纵”,放任。
【从】《說文》從本字。《陸佃曰》二人向陽爲从,向隂爲比。士之趨嚮,不可不愼。(從)《廣韻》疾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牆容切,俗平聲。《說文》本作从。相聽也。《書·益稷》汝無面從。《說命》后從諫則聖。又《廣韻》就也。《易·乾卦》雲從龍,風從虎。《禮·曲禮》謀于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自也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從。《箋》言譖我者,是言從誰生乎。《晉書·明帝紀》不聞人從日邊來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將軍從公。《何氏姓苑》今東筦人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七恭切,促平聲。《廣韻》從容也。《正韻》從容,舒緩貌。《書
【哀】1. 悲痛:悲~。~求。~叹。~鸣。~思。~鸿遍野(“哀鸿”,哀鸣的大雁;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,流离失所的灾民)。~艳(诗文凄测动人而华丽)。 2. 悼念:~悼。默~。 3. 旧时称死去母亲:~子(a.母丧而父存;b.古称居父母丧的人)。
【哀】《唐韻》烏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開切,音唉。《說文》閔也。《玉篇》哀傷也。《書·大誥》允蠢鰥寡哀哉。《詩·豳風》哀我人斯。又《爾雅·釋訓》哀哀悽悽,懷報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哀哀父母。又憐也,愛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。又《莊子·德充符》衞有惡人焉,曰哀駘它。《註》哀駘,醜貌;它,其名。又《諡法》恭仁短折曰哀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魯哀以後,因諡爲姓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梓潼人哀章。《姓譜》宋有哀長吉。《正字通》明嘉靖進士哀貞,上命攺哀爲衷。又國名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哀牢人皆穿鼻儋耳。又叶於希切,音衣。
【振】1. 搬动,挥动:~动。~荡。~幅。~臂。~聋发聩(喻唤醒糊涂麻木的人)。 2. 奋起,兴起:~奋。~作。~兴(xīng )。~~有辞。 3. 古同“赈”,救济。 4. 古同“震”,威震。
【振】《唐韻》章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刃切,音震。《說文》舉救也。《增韻》拯也。《易·蠱象》君子以振民育德。《註》濟民養德也。《禮·月令》振乏絕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振業貧民。《註》振起之,令有作業。又《說文》一曰奮也。《廣韻》裂也,又動也。《易·恆卦》振恆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蟄蟲始振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辨九祭,五曰振祭。《註》至祭之末,但擩肝鹽中振之,謂將食者旣擩,必振乃祭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振,訊也。《註》當作迅。謂奮迅。又同震。《戰國策》燕王振怖大王之威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振驚朕衆。又整也。《禮·曲禮》振
【谣】1. 大众编的反映生活的歌:民~。歌~。童~。 2. 凭空捏造的不可信的话:~言。~传(chuán )。~诼(造谣诬蔑的话)。 3. 古代指不用乐器伴奏的歌唱:“我歌且~”。
【谣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遙。與同。謠歌也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徒歌謂之謠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孫炎曰:聲消搖也。韓詩曰:有章曲曰歌,無章曲曰謠。戴侗曰:歌必有度曲節,謠則但搖曳永誦之,兒童皆能爲,故有童謠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。《南齊書·五行志》歌謠,口事也。口氣逆則惡言,或有怪謠焉。又毀也。詳諑字註。又《集韻》或作猶。《禮·檀弓》陶斯咏,咏斯猶。又《韻會》通作繇。《前漢·李尋傳》人民繇俗。《師古註》謂若童謠,及輿人之誦。又叶夷周切,音由。《前漢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