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páng|bàng 2 àn bù xiē qīng cǎo
【旁】1. 左右两侧:~边。~侧。~门。~出。~听。~若无人。 2. 其他,另外:~人。~的话。触类~通。责无~贷。~证。~白(戏剧角色背着台上其他剧中人对观众说的话)。~落。 3. 广,广泛:~征博引。 4. 邪、偏:~门左道。 5. 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某些组成部分:偏~。竖心~儿。 | ◎ 古同“傍”,靠。
【旁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步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光切,音螃。隷作旁。《博雅》旁,大也。廣也。《釋名》在邊曰旁。《玉篇》猶側也。非一方也。《易•乾卦》旁通情也。《書•太甲》旁求俊彥。《爾雅•釋宮》二達謂之岐旁。《註》岐旁,岐道旁出。又《集韻》晡橫切,音。騯騯,馬盛貌。或省作旁。《詩•鄭風》駟介旁旁。《疏》北山傳云:旁旁然不得已,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。《朱傳》旁旁,馳驅不息之貌。音崩。叶補岡反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浪切,音傍。《前漢•霍光傳》使者旁午。《註》如淳曰:旁午,分布也。師古曰:一縱一模爲旁午。猶言交橫也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【岸】1. 水边的陆地:河~。上~。两~。 2. 高大:伟~(魁伟,高直)。魁~。 3. 高傲:~忽(傲慢)。傲~。 4. 头饰高戴,前额外露:~帻(把头巾掀起露出前额,表示态度洒脱,不拘束)。 5. 古同“犴”,乡间牢狱。
【岸】《唐韻》五旰切《集韻》魚旰切《韻會》疑旰切《正韻》魚幹切,音犴。《說文》水厓而高者。《爾雅·釋地》望厓洒而高岸。《註》厓峻而水深曰岸。《詩·衞風》淇則有岸。《小雅》高岸爲谷。又階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襄岸夷塗。《註》襄,高也。岸,殿階也。又魁岸,雄傑也。《前漢·江充傳》爲人魁岸。《註》岸者,有廉稜如崖岸形。《唐書·宦者傳》仇士良以李石稜稜有風岸深忌之。又道岸。《詩·大雅》誕先登于岸。《註》道之極至處也。又露額曰岸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帝岸幘見援。又獄名。《詩·小雅》宜岸宜獄。《註》鄕亭之繫曰岸,朝廷曰獄。韓詩作
【不歇】不罢休;不停止。《西游记》第六七回:“那徒弟心还不歇,至今还要告状,不得乾净。”茅盾《子夜》一:“直到他的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。”
【青草】草qīngcǎo[greengrass]为食草动物提供食物的绿色草本植物群,常多由具窄叶的禾本科,莎草科和灯心草科等单子叶植物组成,往往与双子叶的草本植物相混生典
【青草】青色的草。区别于“枯草”、“乾草”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六年》:“室如县罄,野无青草。”杜预注:“在野则无蔬食之物。”孔颖达疏:“言在野无青草可食。”闽徐夤《经故翰林杨左丞池亭》诗:“八角红亭荫緑池,一朝青草盖遗基。”清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·五月·时品》:“小麦登场,玉米入市。蒜苗为菜,青草肥羊。”老舍《四世同堂》七杂税名五:“砖瓦的缝隙中长出细长的几根青草。”2.南宋目。宋叶适《终论二》:“今既减经总制,罢和买、折帛、蜀之折估、青草,而内出二年之费以供餽四总领矣。”3.见“青草湖”。4.见“青草峒”。5.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