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shèng zhān bā zé|shì fāng
【圣】1. 旧时称所谓人格最高尚的、智慧最高超的人:~人。~哲。 2. 最崇高的,对所崇拜的事物的尊称:神~。~洁。~地。~经。 3. 封建时代美化帝王的说法:~上。~旨。~明。 4. 称学问、技术有特高成就的:~手。棋~。 典
【圣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苦骨切,音窟。《說文》汝潁閒謂致力於地曰圣。《揚子·方言》圣圣,致力無餘功貌。○按从土从又。會手把土義。亦作。《字彙》古壞切,音怪,非。又《同文舉要》入又部,訓居也,循也。今作在,合在圣爲一字,因俗怪字作而誤。
【沾】1. 浸湿:~衣。~润(沾湿浸润,喻沾得利益)。 2. 因接触而附着(zhuó )上:~水。~手。~污。 3. 染上:~染。 4. 指因凭借关系而得到:~光。~包。 典网
【沾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兼切,音添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壷關,東入淇。又《說文》一曰益也。義同添。《徐鉉曰》今俗別作添,非是。又《廣韻》張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廉切,音詹。漬也,濡也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置酒而天雨,陛楯者皆沾寒。《陳丞相世家》汗出沾背,通作霑。又與覘通。《禮·檀弓》國昭子曰:我喪也,斯沾。《註》沾讀爲覘,視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都念切,音店。亦水名。又縣名,在樂平。《漢志》屬上黨郡。《廣輿記》太原府樂平縣,本漢沾縣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的協切,音跕。沾沾,自整貌。《史記·魏其傳》沾沾自
【八】◎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~面玲珑。~卦(《周易》中的八种基本图形)。 典
【八】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又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又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又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漢典考證:〔《
【泽】1. 水积聚的地方:大~。湖~。润~(潮湿)。沼~。 2.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:光~。色~。 3. 恩惠:恩~。~及枯骨(施惠于死人)。 4. 洗濯。 5. 汗衣,内衣。 | ◎ 古同“释”,解散。 典
【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丈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宅。《周語》澤,水之鐘也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水草交厝,名之爲澤。澤者,言其潤澤萬物,以阜民用也。又光潤也。《禮·少儀》澤劒首。又雨澤。《易·夬卦》澤上于天。又德澤。《書·畢命》澤潤生民。又洗濯曰澤。《禮·曲禮》共飯不澤手。《疏》以手宜潔淨,不得臨食始捼莎也。又褻衣曰澤。《詩·秦風》與子同澤。《箋》袴也。又香澤。《梁文帝樂府》八月香油好煎澤。又澤宮。《禮·射儀》必先習射于澤。澤者,所以擇士也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秦上黨郡,隋爲澤州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施隻切
【方】1.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;正~形.长~形 2.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:~根。平~。开~。 3. 人的品行端正:~正。~直。 4. 一边或一面:~向。~面。 5. 地区,地域:地~。~志。~言。~物。~圆。~隅(边疆)。~舆(指领域,亦指大地)。 6. 办法,做法,技巧:~式。~法。教导有~。贻笑大~。 7. 种,类:变幻无~。仪态万~。 8.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、剂量和用法:药~。 9. 违背:~命。 10. 正在,正当:~今盛世。
【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府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房切,音芳。《說文》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《傳》方,泭也。《釋文》小筏曰泭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夫方舟。《註》倂兩船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方船而下。《註》謂船也。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