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wú bà|ba|pí guī jiù yè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罢】1. 停,歇:~休。~工。~课。~市。~论(打消了打算)。~笔(停止写作)。 2. 免去,解除:~免。~官。~职。~黜。 3. 完了,毕:吃~饭。 | ◎ 同“吧”。 | ◎ 古同“疲”,累。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
【旧业】◎旧业jiùyè(1)[formertrade;predeces-sors’cause]∶旧日从事的事业或行业;前人的事业放弃旧业(2)[oldproperty]∶以前的财产旧业无存
【旧业】1.先人的事业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年》:“今越围吴,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,非晋之所能及也。”晋左思《咏史》之二:“金张藉旧业,七叶珥汉貂。”2.原有的产业、家业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﹝莽﹞又上书归孝哀皇帝所益封邑,入钱献田,殫尽旧业,为众倡始。”《醒世恒言·小水湾天狐贻书》:“王臣思想要往都下寻访亲知,整理旧业,为归乡之计。”鲁迅《坟·论“他妈的!”》:“至于大姓,实不过承祖宗馀荫,以旧业骄人,空腹高心,当然使人不耐。”3.原来的职业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会传》:“百姓士民,安堵旧业。”4.指昔所从事的学业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