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罢胡琴——醉歌(示伎人商玲珑)

平仄:仄 平 平

拼音: bà|ba|pí hú qín

罢胡琴释义

【罢】1. 停,歇:~休。~工。~课。~市。~论(打消了打算)。~笔(停止写作)。  2. 免去,解除:~免。~官。~职。~黜。  3. 完了,毕:吃~饭。 | ◎ 同“吧”。 | ◎ 古同“疲”,累。

【胡琴】◎胡琴,胡琴儿húqin,húqinr[huqinfiddle;two-stringedChineseviolin]弦乐器之一,把系有马尾的竹弓置于两根弦之间,弦固定于蒙覆蛇皮的竹筒上,演奏时马尾摩擦琴弦而发声,如板胡、二胡等胡琴琵琶与羌笛。——唐·岑参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》

【胡琴】1.古乐器名。古代泛称来自北方和西北各族的拨弦乐器,有时指琵琶,有时指忽雷等。约宋元开始,亦为拉弦乐器之称。唐段安节《乐府杂录·琵琶》:“文宗朝,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,内库有二琵琶,号大小忽雷,郑尝弹小忽雷。”唐岑参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》诗:“中军置酒饮归客,胡琴琵琶与羌笛。”宋曾巩《明妃曲》诗之二:“直欲论情通汉也,独能将恨寄胡琴。”元杨维桢《张猩猩胡琴引序》:“胡琴在南为第二絃子,在北为今名,亦古月琴之遗制也。”《元史·礼乐志五》:“火不思,制如琵琶……胡琴,制如火不思,卷颈,龙首,二絃,用弓捩之,弓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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