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一屋
平仄:平 平 仄
拼音: 1|1 ér fù
【剥】◎ 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东西:~皮。~花生。 | ◎ 义同(一),用于复合词:~夺。~削(xuē)。~落。~蚀。生吞活~。
【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北角切,音駁。《說文》裂也。从刀,彔聲。《玉篇》削也。《廣韻》落也,割也,傷害也。《楚辭·九思》怫鬱兮肝切剝。又《增韻》褫也,脫也。又卦名。《易·剝卦》剝也,柔變剛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柞氏》冬日至,令剝隂木而水之。《註》謂斫去次地之皮。又殺牲體解之名。《詩·小雅》或剝或亨。又《禮·檀弓》喪不剝奠也與。《註》剝者,不巾覆也。脯醢之奠不惡塵埃,故可無巾覆。又《集韻》普木切《正韻》普卜切,音璞。力擊也。《詩·豳風》八月剝棗。《註》擊也。又音卜。《魏·劉楨·魯都賦》毛羣隕殪,羽族殲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