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拔杀指佞草——秦人谣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bá shā zhǐ nìng 3

拔杀指佞草释义

【拔】1. 抽,拉出,连根拽出:~腿。~草。~牙。~苗助长。  2. 夺取军事上的据点:连~数城。  3. 吸出:~毒。~火罐儿。  4. 选取,提升:提~。~擢。  5. 超出,高出:海~。挺~。~地(山、树、建筑物等高耸在地面上)。~尖儿。出类~萃。  6. 把东西放在凉水里使变凉:把西瓜放在冰水里~一~。  7. 改变:坚韧不~。心志不可~。

【拔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八切,辦入聲。《說文》擢也。《增韻》抽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確乎其不可拔。又《泰卦》拔茅茹,以其彙征吉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連見拔擢,位在上列。《晉書·胡母輔之傳》甄拔人物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殲拔殄,盡也。又《增韻》攻而舉之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攻碭,三日拔之。《註》破城邑而取之,若拔樹木幷得其根本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撥切,音跋。回也。又《增韻》疾也。《禮·少儀》毋拔來。《疏》拔,速疾之意。《前漢·項傳贊》拔起隴畝之中。《註》疾起也。又挺也。特立貌。《杜甫詩》友于皆挺拔。

【杀】1.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:~生。~敌。~鸡取卵。~一儆百。  2. 战斗,搏斗:~出重围。  3. 消减:~风景。  4.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:肥皂水~了眼睛。  5. 收束:~价。~尾。  6. 勒紧,扣紧:~车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:笑~人。恨~。 典

【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所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山戛切,音煞。《說文》戮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,以詔王治。五曰殺。《疏》太宰有誅無殺。此有殺無誅者,誅與殺相因,見爲過不止,則殺之也。又《秋官》掌戮,掌斬殺賊諜而搏之。《註》斬以鈇鉞,殺以刀刃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殺,克也。《郭註》隱元年公羊傳曰:克之者何,殺之也。又獲也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殺,則下大綏。諸侯殺,則下小綏。大夫殺,則止佐車。《註》殺,獲也。又同死。《孟子》凶年不能殺。又忘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殺生者不死。《註》李軌云:殺,猶亡也。亡生者不

【指】1.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  2.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~雨。  3.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  4. 点明,告知: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  5.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  6. 意向针对:~标。~定。  7.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
【指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又《增韻》指

【佞】1. 有才智,旧时谦称:不~。  2. 善辩,巧言谄媚:~人(有口才而不正派的人)。~幸(以谄媚而得宠幸)。~史(为讨好当权者而歪曲篡改事实的历史)。~臣。奸~。

【佞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乃定切,音甯。才也。故自稱不才曰不佞。《晉語》夷吾不佞。又巧諂捷給也。《論語》焉用佞。《博物志》堯時有指佞草,佞人入朝則屈而指之。又《韻補》叶奴經切,音寧。《夏侯湛·抵疑》猗靡容悅,出入崎傾。逐巧點姸,嘔喁辯佞。 《說文》巧讇,高材也。从女信省。《徐鉉曰》女子之信,近於佞也。

【草】1.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、庄稼、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;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,包括庄稼和蔬菜:青~。野~。茅~。水~。花~。~鞋。~堂(茅草盖的堂屋,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,有自谦卑陋的意思)。~原。~坪。~行露宿。~菅人命。  2. 特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:~料。柴~。稻~。  3. 粗糙,不细致:~率(shuài )。~鄙(粗野朴陋)。~具(粗劣的食物)。  4. 汉字的一种书体:~书。~字(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)。章~(草书的一种,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,因其最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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