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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乡典郡新——送璧州刘使君

韵脚:上平十七眞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bā xiāng xīn diǎn jùn

巴乡典郡新释义

【巴】1. 粘结着的东西:泥~。锅~。  2. 粘贴,依附在别的东西上:饭~锅了。~结别人。  3. 贴近:前不~村,后不~店。  4. 盼,期望:~望。  5. 张开:~着眼睛。  6. 古国名,在今中国四川省东部。  7. 中国四川省东部,泛指四川:~蜀。~山蜀水。  8. 词尾,读轻声:尾~。嘴~。  9. 大蛇:~蛇(传说中能吞大象的蛇)。  10. 气压的压强单位。  11. 压强单位。  12. 姓。

【巴】《廣韻》伯加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邦加切,音芭。《廣韻》巴蜀。《書·牧誓疏》巴在蜀之東偏。《三巴記》閬苑白水東南流,曲折三迴如巴字,故名三巴。又《玉篇》國名。《左傳·桓九年》巴子使韓服告于楚。《註》巴國,在巴郡江州縣。又郡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巴郡,秦置,屬益州。《譙周巴記》初平六年,趙穎分巴爲二郡,巴郡以墊江爲治,安漢以下爲永寧郡。建安六年,劉綽分巴,以永寧爲巴東郡,墊江爲巴西郡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山南道有巴州。又縣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歸州有巴東,壁州有東巴,通州有巴渠,合州有巴川。又《說文》蟲也。或曰

【乡】1. 泛指小市镇:~村。穷~僻壤。  2.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:家~。故~。~井。~里(a.家庭久居的地方;b.同乡的人)。~党(乡里)。~试。  3.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,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。

【新】1. 刚有的,刚经验到的;初始的,没有用过的,与“旧”、“老”相对:~生。~鲜。~奇。~贵。~绿。~星。~秀。~闻。~陈代谢。  2. 性质改变得更好,与“旧”相对:改过自~。推陈出~。  3. 不久以前,刚才:~近。  4. 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:~时代。~社会。~观念。~思维。  5. 称结婚时的人或物:~娘。~郎。~房。  6.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简称。  7. 姓。 典

【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人切《正韻》斯鄰切,音辛。《說文》取木也。又《博雅》初也。《易·大畜》日新其德。《書·胤征》咸與惟新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農乃登穀,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,制曰履新之慶。又姓。《晉語》新穆子。又複姓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新垣衍。《註》索隱曰:新垣,姓。衍,名也,爲梁將。又州名。漢屬合浦郡,梁立新州。又《詩·小雅》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《朱傳》田一歲曰葘,二歲曰新田。又《韻補》叶蘇前切。《道藏歌》終劫複始劫,愈覺靈顏

【典郡】,谓任郡守。《汉书·云敞传》:“唐林言敞可典郡,擢为鲁郡大尹。”唐李嘉祐《送卢员外往饶州》诗:“为郎復典郡,锦帐映朱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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