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拔宅只知鸡犬在——题斗山观

韵脚:上十五海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zài zhái zhī|zhǐ jī bá quǎn zhī|zhì

拔宅只知鸡犬在释义
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
【宅】1. 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~。内~(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~门。~邸。~第。  2. 葬地,墓穴:~兆(坟墓的四界)。  3. 居住:~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 汉

【宅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又叶徒落
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
【鸡】◎ 家禽,品种很多,翅膀短,不能高飞;雄性能报晓,雌性能生蛋:公~。母~。~雏。

【鸡】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

【拔】1. 抽,拉出,连根拽出:~腿。~草。~牙。~苗助长。  2. 夺取军事上的据点:连~数城。  3. 吸出:~毒。~火罐儿。  4. 选取,提升:提~。~擢。  5. 超出,高出:海~。挺~。~地(山、树、建筑物等高耸在地面上)。~尖儿。出类~萃。  6. 把东西放在凉水里使变凉:把西瓜放在冰水里~一~。  7. 改变:坚韧不~。心志不可~。

【拔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八切,辦入聲。《說文》擢也。《增韻》抽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確乎其不可拔。又《泰卦》拔茅茹,以其彙征吉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連見拔擢,位在上列。《晉書·胡母輔之傳》甄拔人物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殲拔殄,盡也。又《增韻》攻而舉之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攻碭,三日拔之。《註》破城邑而取之,若拔樹木幷得其根本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撥切,音跋。回也。又《增韻》疾也。《禮·少儀》毋拔來。《疏》拔,速疾之意。《前漢·項傳贊》拔起隴畝之中。《註》疾起也。又挺也。特立貌。《杜甫詩》友于皆挺拔。

【犬】◎ 狗:猎~。警~。~马之劳。~牙交错。~子(谦辞,对人称自己的儿子)。桀~吠尧(喻走狗一心为主子效劳)。 典

【犬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切,圈上聲。《說文》狗之有縣蹏者也。象形。孔子曰:視犬之字,如畫狗也。《埤雅》傳曰:犬有三種,一者田犬,二者吠犬,三者食犬。食犬若今菜牛也。《書·旅獒》犬馬非其土性不畜。《禮·曲禮》效犬者,左牽之。《疏》狗,犬通名。若分而言之,則大者爲犬,小者爲狗。故月令皆爲犬,而周禮有犬人職,無狗人職也。但燕禮亨狗,或是小者,或通語耳。又《禮·曲禮》犬曰羹獻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寇·犬人疏》犬是金屬,故連類在此。犬有二義,以能吠止人則屬艮,以能言則屬兌。又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其親名之曰犬子
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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