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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即成菩萨——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biàn jí chéng pú sà

变即成菩萨释义

【变】◎ 性质状态或情形和以前不同,更改:~调。~动。~法。~为。~革。~更。~通(把原定的办法略加改动以适应事实的需要)。~本加厉。~幻无常。

【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祕戀切《廣韻》彼眷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彼卷切,鞭去聲。《說文》更也。《小爾雅》易也。《廣韻》化也,通也。《增韻》轉也。《正韻》攺也。《易·乾卦》乾道變化。《易解》自有而無謂之變,自無而有謂之化。《禮·王制》一成而不可變。《註》更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爟》四時變國火,以救時疾。《註》變,猶易也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漢家承敝通變。又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夫子之病革矣,不可以變。《註》變,動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機變不張。《註》謂器械變動攻敵也。又權變。《前漢·魏豹傳贊》張耳、韓信皆徼一時之權變,以詐力成功

【即】1. 就是:知识~力量。  2. 当时或当地:~日。~刻。~席。~景。在~。~兴(xìng )。  3. 就,便:黎明~起。  4. 假如,倘若:~使。~便(biàn )。~或。~令。  5. 靠近:不~不离。  6. 到,开始从事:~位。

【即】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漢典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
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 10. 姓。
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
【菩】1. 〔~提〕a.佛教指豁然开朗的彻悟境界,又指觉悟的智慧和途径;b.常绿乔木,树上的汁液可制硬性橡胶。原产于印度。  2. 〔~萨〕a.佛教指释迦牟尼修行尚未成佛时的称号,后指修行到一定程度,地位仅次于佛的人;b.泛指佛和某些神;c.喻慈善的人。 网

【菩】《唐韻》薄亥切,音倍。《說文》草也。《齊民要術》凡榖田,二月上旬及麻菩楊生種者爲上時。又《九經考異》《易》豐其蔀。鄭作菩,小席也。又《廣韻》蒲北切,音匐。義同。又房久切,音阜。香草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馭註》以菩芻棘柏爲神主。又《玉篇》薄胡切,音蒲。菩提,樹名。《酉陽雜俎》樹出摩伽陀國。又《柳宗元·無姓和尚註》佛書云:菩提薩埵,言覺有情也,從稱菩薩。《綱目集覽》《釋典》:菩之爲言了也。

【萨】1. 〔菩~〕见“菩”。  2. 〔~满〕跳神作法的男巫。  3. 姓。 方言集汇

【萨】《集韻》桑割切,音撒。《釋典》菩,普也。薩,濟也。能普濟衆生。《綱目集覽》菩之爲言了也,薩之爲言見也,謂智慧了見也。又《類篇》《唐六典》有薩寶府,掌胡神祠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薩孤氏,代人。《正字通》元詞人薩天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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