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六緝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yǐ jí 3 biān shī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及】1. 从后头跟上:来得~。赶不~。 2. 达到:~格。~第(古代科举考试中选,特指考取进士)。普~。过犹不~。 3. 趁着,乘:~时。~早。~锋而试。 4. 连词,和,跟:阳光、空气~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。以~。
【辱】1. 羞耻:羞~。耻~。 2. 使受到羞耻:~骂。侮~。折~。 3. 谦辞,表示承蒙:~承。~赐。 4. 玷污,辜负:~没(mò)。~命。玷~。
【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而蜀切《集韻》儒欲切,音蓐。《廣韻》恥也。《禮·曲禮》孝子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又汙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。又屈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言至,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。《註》屈辱尊命之臨也。又僇也。《說文》辱,从寸,在辰下。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。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【鞭尸】见“鞭尸”。亦作“鞭尸”。《史记·伍子胥列传》:“及吴兵入郢,伍子胥求昭王。既不得,乃掘楚平王墓,出其尸,鞭之三百,然后已。”后遂以“鞕尸”谓对有深仇大恨的人泄愤的典实。唐元稹《楚歌》之三:“岂料奔吴士,鞭尸郢市门。”清顾炎武《子胥鞭平王之尸辨》:“而《季布传》亦言:‘此伍子胥所以鞭平王之墓也,’盖止于鞭墓,而传者甚之以为鞭尸,使后代之人,蔑弃人伦,讐对枯骨。”参见“鞭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