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虞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bǐ cǐ bù|fǒu xiāng|xiàng yú
【彼此】◎彼此bǐcǐ[eachother;bothparties;oneanother;youandI]对称词。指你我、双方,那个和这个彼此错杂。——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军中之将,各有彼此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【彼此】1.那个和这个,双方。《墨子·经说下》:“正名者‘彼此’。彼此可:‘彼彼’止於彼;‘此此’止於此。彼此不可:彼且此也;此亦可彼。”三国魏嵇康《与吕长悌绝交书》:“间令足下,因其顺亲,盖惜足下门户,欲令彼此无恙也。”元王嘉甫《八声甘州》套曲:“真真彼此都相乐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二六回:“彼此相见日多,渐渐的混熟了。”巴金《寒夜》十八:“都是一家人,彼此多少让点步,就没有事了。”2.指不一致或不一致的意见。晋张华《博物志》卷四:“﹝復肉刑事﹞夏侯玄、李胜、曹羲、丁謐建私议,各有彼此,故遂寝焉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相】1. 交互,行为动作由双方来:互~。~等。~同。~识。~传(chuán )。~符。~继。~间(jiàn )。~形见绌。~得益彰(两者互相配合,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)。 2.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:~信。~烦。~问。 3. 亲自看(是否中意):~亲。~中(zhòng)。 4. 姓。 | 1. 容貌,样子:~貌。照~。凶~。可怜~。 2. 物体的外观:月~。金~。 3. 察看,判断:~面。~术(指观察相貌,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)。 4. 辅助,亦指辅佐的人,古代特指最高的官:辅~。宰~。首~。
【相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
【逾】1. 越过,超过:~期。~常(超过寻常)。~分(fèn )(过分)。~越。~恒(超过寻常)。 2. 更加:~甚。
【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容朱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俞。《玉篇》越也,遠也,進也。《書·禹貢》逾于洛。又《秦誓》日月逾邁。 《正韻》或作踰、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