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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后当自知——古离别(一作古别离)

平仄:平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hòu bié|biè dāng|dàng zì zhī

别后当自知释义

【后】1. 上古称君主:商之先~(先王)。  2. 帝王的妻子:皇~。太~。  3. 指空间在背面,反面的,与“前”相对:~窗户。~面。~学。~缀。~进。  4. 时间较晚,与“先”相对:日~。~福。~期。  5. 指次序,与“前”相对:~排。~十名。  6. 子孙:~辈。~嗣。~裔。~昆。无~(没有子孙)。  7. 姓。 典

【别】1. 分离:~离。~情。~绪(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)。分~。告~。久~重逢。分门~类。  2. 差别:霄壤之~。  3. 分类:类~。性~。职~。级~。派~。  4. 另外的:~人。~号。~字。~墅。~论。~开生面。  5. 卡住,插住,绷住:~针。~花。  6. 不要,不准:~动。 | ◎ 〔~扭〕不顺心,不相投(“扭”读轻声)。

【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別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者,惟別而已矣
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 9. 顶端,头:瓦~。 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 2. 抵得上,等于:

【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

【自知】ìzhī[knowoneself]认识自己;自己明了

【自知】自己;自己明了。《老子》: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然非自知奢僭也,犹鲁昭公曰:‘吾何僭矣。’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周瑜传》:“孤於公瑾,义犹二君,乐胤成就,岂有已哉?迫胤罪恶,未宜便还,且欲苦之,使自知耳。”明宗臣《报刘一丈书》:“夫才德不称,固自知之矣;至於不孚之病,则尤不才为甚。”鲁迅《且介亭杂文二集·论讽刺》:“人也并不全不自知其丑,然而他不愿意改正,只希望随时消掉,不留痕迹,剩下的单是美点。”2.自然知晓。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:“臣闻良玉不瑑,资质润美,不待刻瑑,此亡异达巷党人不学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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