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bié|biè 3 zhòng|chóng qīng xī jiě|jiè|xiè xié
【别】1. 分离:~离。~情。~绪(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)。分~。告~。久~重逢。分门~类。 2. 差别:霄壤之~。 3. 分类:类~。性~。职~。级~。派~。 4. 另外的:~人。~号。~字。~墅。~论。~开生面。 5. 卡住,插住,绷住:~针。~花。 6. 不要,不准:~动。 | ◎ 〔~扭〕不顺心,不相投(“扭”读轻声)。
【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別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者,惟別而已矣
【酒】◎ 用高粱、米、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:白~。啤~。料~。鸡尾~。茅台~。~浆。
【酒】《唐韻》子酉切,愀上聲。《說文》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一曰造也。吉凶所造也。《釋名》酒,酉也,釀之米麴,酉澤久而味美也。亦言踧也,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。又入口咽之,皆踧其面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辨三酒之物,一曰事酒,二曰昔酒,三曰淸酒。《註》事酒,有事而飮也。昔酒,無事而飮也。淸酒,祭祀之酒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酒,百藥之長。《東方朔傳》銷憂者莫若酒。《江純·酒誥》酒之所興,肇自上皇,成之帝女,一曰杜康。又酒,明水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夏后氏尚明水,殷尚醴,周尚酒。又天酒,甘露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施德惠,則甘露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3. 层:~叠。~霄。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【倾】1. 斜,歪:~斜。~侧。~塌。~圮。~跌。 2. 趋向:~向。~心。~慕。~注。左~。右~。 3. 倒塌:~颓。~覆。~轧(yà)(在同一组织中互相排挤)。 4. 使器物反转或歪斜以倒出里面的东西;引申为尽数拿出,毫无保留:~箱倒箧(亦称“倾筐倒庋”)。~盆大雨。~城。~洒。~销。 5. 用尽(力量):~听。~诉。~吐。
【惜】1. 爱,重视:爱~。顾~。怜~。珍~。 2. 舍不得:吝~。~别。~力。~指失掌(喻因小失大)。~墨如金。 3. 感到遗憾,哀痛:可~。~悯。惋~。
【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積切,音昔。《說文》痛也。从心昔聲。《廣韻》悋也。《增韻》憐也,愛也。一曰貪也。又叶息約切,音削。《曹植·贈丁儀詩》思慕延陵子,寶劒非所惜。子其寧爾心,親交義不薄。
【解】1. 剖开,分开:~剖。分~。瓦~。~体。 2. 把束缚着、系着的东西打开:~开。~甲归田。~囊相助。 3. 除去,除,废除,停止:~放(a.使广大人民群众脱离压迫;b.解除束缚而得到自由)。~除。~饿。~乏。~惑。~疑。~围。~脱。~雇。~聘。~散。~毒。 4. 溶化:溶~。~冻。 5. 讲明白,分析说明:~释。~析。~说。劝~。~嘲。 6. 懂,明白:理~。见~。 7. 调和,处理:~决。和~。调(tiáo )~。排~。 8. 高兴,开心:~颜而笑。 9. 排泄:~手。 10. 代数
【解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佳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嶰切,皆上聲。《說文》判也。从刀判牛角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庖丁解牛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宰夫解黿。《前漢·湯傳》支解人民。《註》謂解其四支也。又《博雅》散也。《玉篇》緩也。《易·解卦註》解,難之散也。《正義》解有兩音,一古買反,謂解難之初。一諧買反,謂旣解之後。故序卦云:解者,緩也。險難解釋,物情舒緩,故爲解也。《前漢·張耳餘傳》今獨王,恐天下解也。《註》謂離散其心也。又《玉篇》釋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·解綱註》解,猶釋也。《文心雕龍》百官詢事,則有關刺解諜。解者,釋也。解釋
【携】1. 带:~手。~带。扶老~幼。 2. 离,叛离:~离。~贰。
【携】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又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又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。俗作携擕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