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bǐng zī|cí yī dé
【秉】1. 拿着,持:~烛。 2. 掌握、主持:~正。~公。 3. 古代容量单位,一秉合十六斛。 4. 姓。
【秉】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禾盈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有遺秉。《疏》秉,把也。《禮·聘禮》四秉曰筥。《註》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,筥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又米數。《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又《小爾雅》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○按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。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又執持也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垂日,星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秉彝。《書·君奭》秉德明恤。又
【兹】1. 这,这个,此:~日。~行(xíng)。 2. 现在:~聘请某先生为本校教员。 3. 年:今~。来~。 4. 古同“滋”,增益;多。 5. 古代称草席。 | ◎ 〔龟(qiū)~〕见“龟”。
【兹】〔古文〕茊《唐韻》子之切《集韻》津之切,音孜。《說文》草木多益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念茲在茲。又蓐席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蓐謂之茲。《公羊傳·桓十六年》屬負茲舍不卽罪爾。《註》諸侯有疾稱負茲。又《史記·周本紀》康叔封布茲。《徐廣曰》茲,藉草之名。又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茲成,墊江人。又通滋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賦歛茲重。《揚子·太經》天不之茲。又《荀子·正論篇》琅玕龍茲。《註》與髭同。又《篇海》音慈。龜茲,國名。
【一德】一,永恒其德。《易·繫辞下》:“恒以一德。”孔颖达疏:“恒能始终不移,是纯一其德也。”《旧唐书·裴度传》:“外茂九功,内苞一德,器为社稷之镇,才实邦国之楨。”宋苏轼《司马温公神道碑》:“非至诚一德,其孰能使之?”2.同心同德。汉桓宽《盐铁论·世务》:“方此之时,天下和同,君臣一德,外内相信,上下辑睦,兵设而不试,干戈闭藏而不用。”参见“一德一心”。3.犹一能。《管子·法法》:“舜之有天下也,禹为司空,契为司徒,皋陶为李,后稷为田,此四士者,天下之贤人也,犹尚精一德。”尹知章注:“谓各精一事也。”4.谓法令